13日,HYBE方面表示:”股東之間的合約雖然是HYBE和閔熙珍前代表之間簽訂的合同

【xportsnews】[HYBE”閔熙珍被解雇是由ADOR獨立決定的,與股東合同無關”]13日,HYBE方面表示:”股東之間的合約雖然是HYBE和閔熙珍前代表之間簽訂的合同,但已經解除。在有解除理由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通知解除,解除時股東之間的合約將喪失效力”。接著強調:”為了從法律上確認這一點,我們已經提起了’股東間解除合約確認的訴訟’,所以等待法律上的判斷就可以了。解除閔前代表的代表理事職位是ADOR理事會根據管理層的判斷做出的獨立決定,與HYBE或股東合約無關”。

此前,閔熙珍方面當天表示,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召開ADOR臨時股東大會及ADOR公司內部董事再選的假處分申請”。

(轉載自韩国me2day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