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已故金賽綸遺屬法定代理人、Buyou律師事務所富智錫、韓國明星自殺預防協會理事權英燦、橫豎研究所所長金世宜在位於首爾市鐘路區內子洞首爾地方警察廳舉行了記者發布會
【edaily】[Gold Medalist曾向金賽綸寄出第二封內容證明]17日,已故金賽綸遺屬法定代理人、Buyou律師事務所富智錫(音)、韓國明星自殺預防協會理事權英燦(音)、橫豎研究所所長金世宜(音)在位於首爾市鐘路區內子洞首爾地方警察廳舉行了記者發布會。
在記者會上,權英燦所長透露,金賽綸的家人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了其前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發送的第二封內容證明(類似法律函件)。他表示,該文件內容涉及對金賽綸的警告,稱若其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某些照片,或與公司任何相關人員接觸,導致電視劇《眼淚女王》受到損害,公司將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對此,權英燦質疑道:”這封內容證明是在2024年3月25日發出的。如果她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某些照片,或者存在所謂的’威脅性’內容,這與tvN電視劇《眼淚女王》有什麼關系?為什麼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一個年紀輕輕的孩子該有多麼擔心和害怕”?
據律師透露,金賽綸的遺屬提出了以下五項要求:金秀賢承認與金賽綸交往6年(包括未成年時)並正式道歉;對Gold Medalist過去3年多來所謂金秀賢與金賽綸沒有戀愛關系的言論正式道歉;承認金賽綸作為Gold Medalist創始成員所做的貢獻,並向兩人正式道歉;承認向金賽綸發送索要7億韓元掛號信一事並正式道歉;李鎮浩公開誠懇道歉,並為在葬禮期間、葬禮後以及探訪停屍房時打電話說找不到停屍房而道歉。
(轉載自韩国me2day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