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11點27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1民事部就ADOR公司向NewJeans提起的專屬合約解除效力確認訴訟一案進行了首次審理
【nocutnews】[ADOR-New Jeans協商的可能性?”希望協商”vs”沒有”]3日上午11點27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1民事部就ADOR公司向New Jeans提起的專屬合約解除效力確認訴訟一案進行了首次審理。當天只有原告ADOR和被告New Jeans的法律代理人出席。與上月7日舉行的”保全所屬社地位及簽訂廣告合同等禁止假處分”的聽證會不同,New Jeans並未出庭。
ADOR的立場是,New Jeans單方面解除專屬合約缺乏程序和實體依據,因此2022年4月簽訂的專屬合約將維持原狀。相反,New Jeans方面聲稱,由於ADOR開除了成功經營ADOR的前代表閔熙珍,信任關系已經破裂,因此解除合同通知是合法的。
法庭簡單說明了雙方的立場後,問”有沒有協商或調解的可能性”,ADOR表示:”希望可以協商”,New Jeans方表示:”被告似乎不想這樣,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
就閔前代表離開公司一事,對方稱其為”主動辭職”,而另一方則稱其為”開除”。New Jeans方辯稱,即使不考慮閔前代表對被告(New Jeans)的重要性,但在HYBE-閔熙珍事件發生後的6~7個月時間里,公司也並沒有制定對策。也就是說,不僅是閔前代表的免職問題,之後也沒有與New Jeans進行順利的溝通。
對此,ADOR反駁道:”雖然總是說被開除的,但閔前代表是自己離職的”。法院判決更換代表理事是合法的,之後雖然ADOR表示會讓閔前代表負責New Jeans的製作,但是閔某是單方面離開公司的,所以沒有辦法再提出第三種對策。另外,ADOR還補充說,New Jeans拒絕與ADOR溝通。
(轉載自韩国me2day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