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41庭於11日下午1點30分開庭
【聯合新聞】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41庭(審判長鄭會一)於11日下午1點30分開庭,進行了約20分鐘的第二次調解程序。該案件由ADOR提起,訴請確認New Jeans五名成員與公司之間的專屬合約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然而,繼上月14日的首次調解破裂後,雙方此次依舊未能達成一致。隨著兩度調解告吹,法院計劃於10月30日對此案正式宣判。
New Jeans方面主張,ADOR早在去年11月已違反專屬合約,合同因此被解除,成員們才開始展開獨立活動。
對此,ADOR則堅稱雙方合約依然有效,並向法院提起”專屬合約效力確認”訴訟。考慮到本案判決需要一定時間,公司同時申請了臨時禁令,要求在最終判決前禁止成員以個人名義從事獨立活動。此前,法院已裁定支持ADOR,認定未經公司批准,New Jeans成員不得擅自開展個人行程。
目前,雙方的爭議焦點在於:專屬合約是否仍然有效,以及是否存在足以構成合同解除的正當事由。
ADOR方面強調:”與公司簽訂的專屬合約依然有效,並不存在可以解除的理由”。相對的,New Jeans方面則主張:”隨著前代表閔熙珍被罷免,雙方信任關系已徹底破裂,這正是合同解除的正當理由”。
在此前庭審中,ADOR方面指出:”事件的本質在於練習生在成為成功藝人後反悔”。 並強調HYBE為New Jeans投入了210億韓元,給予全力支持。對於對方提出的”信任關系破裂”一說,ADOR反駁稱:”專屬合約的基礎是業務夥伴間的信任,公司為藝人提供了活動機會,也對收益進行了合理結算,不存在所謂信任被破壞的情況”。
相反,New Jeans方面則表示:”ADOR已隨著閔熙珍的罷免而被HYBE高管取代,最初簽約時所信賴和依靠的ADOR已不複存在”。 並稱在長達一年半的訴訟過程中,成員們對公司已徹底喪失信任。
(轉載自韩国me2day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