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團體WINNER成員宋旻浩在社會服務履行期間涉嫌無故脫離工作崗位

【Theqoo】[宋旻浩涉嫌102天無正當理由脫離服務崗位面臨判刑,檢方指控管理同謀]

偶像團體WINNER成員宋旻浩在社會服務履行期間涉嫌無故脫離工作崗位,檢方在起訴狀中指稱,宋某共計102天未按規定出勤。

據《中央日報》11日獲取的起訴書顯示,首爾西部地方檢察廳指控稱:“宋某在麻浦區設施管理公團及居民便利設施擔任社會服務人員期間,累計102天無正當理由缺勤,擅自脫離服務崗位。”社會服務人員在周末及公休日無需出勤,其約1年9個月的總服役期內,實際應出勤日約為430天。若檢方指控屬實,宋某脫離崗位天數占比近四分之一。依據《兵役法》第89條之二,無正當理由脫離崗位超過8日者,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起訴書顯示,宋某的服務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其擅自脫離崗位的頻率呈臨退役前逐漸升高之勢。據檢方製作的犯罪明細表,2023年3月至5月,宋某僅脫崗1天;而退役前一月的2024年11月,脫崗天數增至14天;2024年7月全國梅雨季期間,當月應出勤23天,宋某缺勤達19天,僅實際出勤4天。

檢方認定,宋某的管理人A某參與了脫崗行為。起訴書指稱,A某“負責宋某出勤等社會服務人員服務管理”,宋某以“睡懶覺、疲勞”等為由表示不出勤時,A某予以默許,並製作、審批虛假文書,偽造正常出勤記錄。檢方調查發現,“此過程中,A某擅自處理宋某剩余年假及病假,以此方式共謀違規”。

起訴書還載有具體的共謀細節。檢方指稱:“2023年5月29日18時9分許,A某向宋某發送訊息,稱‘明天我有培訓,不上班,5月31日見’,提前告知其本人將缺勤;宋某遂於5月30日擅自未出勤。事後,A某在每日服務情況簿上填寫宋某正常出勤。”5月29日A某發出訊息的同日,宋某赴舊金山參加妹妹婚禮的消息,連同照片一同發布在其妹妹的社交媒體賬號上。

據悉,上述情況系檢方於去年5月接手案件後,通過補充偵查查明。首爾西部地檢刑事1部(部長檢察官元申惠)於去年12月30日表示:“通過手機取證及GPS軌跡核實等方式獲取了客觀證據,並據此發現了警方移送案件之外的無故缺勤事實。”宋某與A某因涉嫌違反《兵役法》於同日被移交審判。

此前,宋某在警方調查階段對脫崗嫌疑大體予以承認。然而,其所屬經紀公司YG娛樂在服務懈怠爭議發酵之初曾解釋稱:“宋某使用病假是服役前接受治療的延續,其他休假均依規使用。”記者試圖聯系宋某辯護律師進一步置評,但未獲答複。

本案首次公審原定於3月24日舉行,但宋某一方於5日提交了開庭日期延期申請,導致日程調整。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計劃於4月21日進行首次公審。

(轉載自韩国me2day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