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在與HYBE之間”260億韓元看跌期權糾紛”的糾紛中
【dailian】閔熙珍在與HYBE之間”260億韓元看跌期權糾紛”的糾紛中,一審勝訴。
2月12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31部(審判長 南仁洙)對HYBE提起的”確認解除股東間協議之訴”以及閔熙珍方面提出的”請求支付股票買賣代金之訴”進行了一審宣判。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HYBE強調閔熙珍前代表曾有”將NewJeans帶離公司”的計劃,並主張雙方股東間協議早在閔熙珍行使看跌期權前四個月已被合法解除,因此其無權行使相關期權。對此,閔熙珍方面則否認曾有”帶走NewJeans”的行為,主張在股東間協議尚未解除的情況下依法行使看跌期權,依法享有請求支付股票買賣價款的權利。
法院當日駁回了HYBE的相關訴求,並判決:”閔熙珍行使看跌期權合法有效,HYBE應向閔熙珍支付255億韓元”。
對於HYBE方面提交的閔熙珍前代表KakaoTalk聊天記錄,法院雖認可其證據能力,但指出:”僅憑該等對話內容,尚不足以認定構成對股東間協議的重大違反”。此外,針對閔熙珍方面提出的關於ILLIT涉嫌抄襲的主張,法院亦認為相關問題難以構成重大合同違約事由。
此次判決意味著法院在一審層面確認閔熙珍所行使的看跌期權具備法律效力,同時否定了HYBE關於合同已合法解除的主張。案件後續是否進入上訴程序,仍有待雙方進一步表態。
(轉載自韩国me2day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