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粉收容所因造謠張元英被判罰款2億

據韓媒,“脫粉收容所” 運營者 A 某因誹謗和侮辱罪名被起訴 ,因用假新聞造謠張元英,依據訊息通信網相關法律,被判有期徒刑 2 年,緩刑 3 年,並處約 2 億韓元追繳金。法官表示,誹謗對張元英造成難以恢復的損害,且被告反複誹謗並靠上傳刺激性內容獲利,罪責嚴重,但鑒於被告事後認錯、反省,還向張元英抵押 6000 萬韓元,做出上述判決。

( 轉載自新浪韓娛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