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身處境外的香港法律從業員 請勿唱衰香港

日前,有一個自稱由香港律師組成的境外組織「香港法治監察」,在網上積極借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意圖唱衰香港,抹黑立法,妖言惑眾,他們利用中文和英文圖文並茂,斷章取義,按他們想法自由演繹香港法治,令外界質疑他們的水平和能力,是否勝任法律工作,他們的法律資格又是怎樣取得的?法律可不是順口開河,必須有根有據,真不知道他們以前在香港的法律界是怎樣生存的!

 

朱家健:身處境外的香港法律從業員 請勿唱衰香港

 

這批自言現身處境外的聲稱所謂香港律師,藏頭露尾,又不敢露面,沒有透露姓名和身份,他們說自己是仍在世的希特拉也沒有分別,反正只是自圓其說,自吹自擂。如果他們真的是香港執業律師或香港大律師,他們在境外參與的活動,究竟是否合法仍值得研究。如果這群人身份被公開,又是律師的話,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宜對他們作出紀律聆訊,否則,就是冒認香港律師的把戲,是刑事罪行。

另一邊廂,上月6日,被香港警務處國安處通緝的通緝犯許智峯,被香港特區高等法院頒令破產,此前他在刑事審訊前,畏罪棄保潛逃境外,被裁定四項藐視法庭罪成立,被判刑兼須付訟費;此外,許智峯也因兩宗司法覆核案敗訴後亦被裁定須付訟費。去年,香港律政司入稟申請許智峯破產。然而,荒謬地,許智峯卻在去年在澳洲南澳取得當地律師資格,他更不時批評香港特區政府和政策等。其實,許智峯老早已因搶手機、搶文件、搶麥高風、搗亂中西區區議會和立法會議程而臭名遠播,人格破產。被宣佈破產只是在他的纍纍污點上的另一道的戰績而已,當然這絕對是他人格上的負資產,是各方對許的不予認可。

面對在境外抹黑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唱衰香港的(原)香港法律從業員,我們不能再啞忍!香港是我們的家,我們仍在香港搵食、居住和生活,如果香港仍不斷受到無理批評、被妖魔化,只會嚇退專才和資金,失去國際認可,競爭力褪色,損害香港居民利益。而正身處境外、卻對香港指手畫腳的那班人,污名化香港、踐踏香港,讓香港貶值,但這班人士的資產和資金或已撤出香港,已不在香港謀生,卻仍在破壞香港打工仔的飯碗,其心可誅。

香港不再歡迎屢次抹黑香港法治的香港(原)法律從業員,他們既然已選擇離開,與香港割蓆,請別再破壞曾栽培他們、曾讓他們賺錢的福地,請不要再干擾香港市民的生活,我們仍然要吃飯養家的。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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