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注意|PayMe將改條款 30日無交易可被停用 餘額這樣處理

PayMe新規將從10月7日開始實施。資料圖

【橙訊】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更新使用條款,如若用戶至少3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接收或支付任何款項,滙豐可暫停其使用PayMe;若90日無交易,更會被終止PayMe戶口,新條款將於下個月7日起實施。

PayMe日前經電子郵件方式向客戶發出新修訂條款,且若用戶的Payme錢包被停用或被終止,亦不會收到任何事先通知。停止使用PayMe 後,公司會將儲蓄在Payvle內的所有資金轉賬至與用戶PayMe賬戶連接的其中一個銀行戶口。

據了解,市面其他移動錢包亦有類似條款,例如中銀香港的移動錢包BoC Pay條款列明,如果用戶在該行不時指定的時段內,未曾使用有關服務,有關服務將被暫停,用戶可能需要按該行規定步驟,才能重新啟動有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