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蔣展:科創金融發展需聚焦專業化、生態化與協同化

在國家相關部門的政策扶持下,近年銀行等金融機構正不斷加大面向高科技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推進科創金融蓬勃發展。

但與此同時,科創金融在發展過程同樣面臨諸多挑戰,比如市場同質化低質量建設,信息不對稱,項目退出渠道不夠豐富與項目估值體系不夠完善,也影響金融機構的投資和科創產業的健康發展。

在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蔣展看來,要解決這些挑戰,科創金融需要實現專業化、生態化與協同化運營,從而發揮各家金融機構優勢,共同打造完善的科創金融服務體系。

她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科創產業的發展,不是大家一哄而上,進行低質量同質化建設;而科創金融的發展不是一味追逐熱點主題,爭相湧入確定性相對高的項目,導致兩極分化,也不完全是各憑本事,單打獨鬥,更應該集合各家金融機構所長,實現更好的協同效應,共同解決科創金融發展過程的主要挑戰,進一步提升資金配置效率,讓更多科創企業從中受益。

“某種程度而言,這項工作對科創金融高質量發展顯得意義重大。”她強調說。

蔣展。資料圖蔣展。資料圖

《21世紀》:在支持科創金融發展方面,歐美國家與中國有哪些差異?我國政府應如何優化政策措施,更好地支持科創企業發展?

蔣展:關於金融扶持科創企業發展,中國在政策舉措製定方面已相當全面。無論是財稅政策,還是招商引資舉措等方面,歐美國家採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國都有所借鑒實施,並且有些舉措走在西方的前面。比如歐美國家既有政府的引導也有市場化資金來促進科創企業發展,近年中國央地各層面的政府引導基金規模發展迅速,也有不同的發展模式,同時與市場化VC/PE募資很多合作,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向科創企業;再如歐美國家建立了多層次資本市場滿足科創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在過去幾年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除了主板創業板科創板與北交所,各地政府還設立了股權交易中心,以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各類平台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金融扶持科創企業發展措施上,不只是要大的改革和創新,也要對這些新的做法保持動態調整與優化,力爭做到與時俱進。

舉個例子,海外科技類銀行的投貸聯動業務,會涉及科創企業認股憑證的持有變現,但只有能幫助銀行妥善“變現”科創企業的認股權證,這一種類型的投貸聯動才能起到實際效果。目前在國內,銀行在拓展投貸聯動業務過程,在當前政策規定銀行不能直接持有企業股權的情況下如何更好變現科創企業的認股權證,就是需要不斷優化和調整的痛點。同樣能否像海外銀行一樣直接投資股權,也是需要不斷去摸索併合理實踐。

相關部門只有持續優化並打通瓶頸,才能為銀行支持科創企業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

《21世紀》:近年眾多銀行都在設立專屬的科技支行,他們若要更好地支持科創金融業態發展,還需做好哪些工作?

蔣展:第一,考核模式要相應調整,如果科技支行仍在按照傳統信貸模式進行業務考核,比如總行更關注科技支行的貸款餘額與貸款規模增速等,那科技支行在客戶選擇方面,還是會更聚焦大型科創企業,無形間“弱化”對科創型初創企業的信貸支持。

此外,科技支行的信貸不良率考核和追責機制沒有突破,也會倒逼業務團隊更側重向成熟期科創企業投放信貸資金,“弱化”對處於孵化期、成長期的中小型科創企業的信貸支持。

要改變這種局面,銀行首先要在機制層面做出改變,比如科技支行要建立新的考核機制以加大面向中小科創企業的信貸投放。

第二,能力建設需要加強。科技支行對中小型科創企業的信貸審批,不能像傳統信貸,過分依賴抵押物,尤其是不動產質押等,更要關注企業的技術優勢與市場發展前景。這就需要有信貸團隊能夠比較準確地判斷科創企業的技術優勢、創始團隊的能力、產業發展的趨勢、商業化和市場發展空間,還要能作出長期的成長性與短期安全性的權衡,從而在合適的時間節點提供合適的信貸資金支持。

《21世紀》:近年各地政府部門都在積極發起政府引導基金,為科創企業注入更多的股權投資資金。目前政府引導基金還需在哪些方面下功夫,助力科創金融更好發展?

蔣展:第一合理設置考核機制,更有效引導對早期項目的支持:部分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在投資項目選擇方面,由於考慮財政出資安全性與保值增值,會傾向將大部分資金直接投向處於確定性比較高的大型科創企業或是配置給有類似偏好的PE基金,對於處於孵化期或早期的小微型科創項目,由於投資風險相對較高,投資決策會相對謹慎。

這背後,與政府引導基金的考核機制也有著密切關係。比如有些地方政府對政府引導基金的考核要求相當高,包括投入資金的安全性、能在較短時間創造更高的年化收益、項目投資失敗比例需控製在較低水準等,此舉都導致政府引導基金管理人只能將更多資金投向確定性高的項目或相同偏好的PE基金,導致眾多中小科創企業難以得到政府資金的扶持。而引導基金的使命應該就是在早期的扶持,承擔市場不願意承擔的風險。所以對於PE/VC的考核和對引導基金相關責任人的考核都要合理設計,才能實現引導基金的初衷。

第二,平衡引導基金的地方產業戰略和市場化運作。引導基金對地方產業政策和發展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但同時要實現市場化運作,才能更好地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如果單純只是支持地方產業政策,對市場化資金的吸引力必然會下降。這幾年,政府引導基金中社會出資的比例有所下降,這個杠杆效應就會相對減少。核心問題之一就是引導基金如何滿足地方的產業引導訴求的同時,也要讓社會資金有合理的回報。這個機制的設計是需要不斷優化的。

第三,疏通引導基金的退出障礙,更好盤活現有引導基金的存量。政府引導基金的資金退出,也存在較大的操作難度。不論是直投還是投向早期VC,因為資金退出時底層項目資產尚未上市, 涉及基金份額的估值定價是否公允,尤其出現虧損時,如何合理定價退出,退出渠道是否合規合法,國有資產投資是否達到保值增值規定等,若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政府資金退出就會變得困難,無法將這筆資金投向更多新誕生的科創企業。

若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政府部門與市場共同協力,搭建更具市場化運作、操作流程更透明化、交易流動性更高的PE/VC基金份額轉讓平台,推動S基金的發展,解決基金份額轉讓過程的各種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更好地提升政府引導基金資金配置效率,促進它們扶持更多科創產業發展。

《21世紀》:科創金融的發展,還離不開金融機構向科創企業提供多元化的賦能,助力科創企業解決各種發展挑戰,金融機構在這方面該如何更好地“發力”?

蔣展:這也是當前科創金融發展所面臨的一大痛點。

以往,企業都是通過單打獨鬥,敢做敢當闖蕩江湖,外加一定程度的技術產品創新與市場洞察力,就有較大幾率取得成功。

當前,科創企業的生存發展環境已完全不一樣,因為科創企業的新技術研發週期很長,技術轉化的過程也很漫長,企業發展過程所遭遇的風險更多,需要各方提供協同性的賦能,助力科創企業最大限度降低經營風險。

但是,要建立協同性的賦能,就需建立一個良好的生態。比如銀行、券商、融資租賃機構、創投機構之間得實現優勢互補與資源整合,當科創企業因不同發展階段需相關金融扶持時,各家金融機構就能彼此協同破解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提供專業全面的綜合金融性服務與產業資源/客戶資源支持等。

《21世紀》:近年不少銀行正積極拓展科創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但他們也感到這項業務面臨的挑戰不少,你覺得該如何破解這些挑戰?

蔣展:科創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面臨的一大挑戰,就是知識產權無法得到公允定價。舉個例子,同一個知識產權在A企業眼裡沒有很高的價值,但在B企業眼裡或許就是“無價之寶”,因為它恰恰能解決企業技術研發過程的某種難點。但是,誰給這項知識產權提供合理的公允定價或估值體系,或為這項知識產權找到真正需要它的買家,仍然有很大提升空間。

此外,在知識產權質押給銀行後,若企業遭遇經營風險無法還貸,銀行該如何妥善出售這項知識產權收回貸款,也是一大挑戰。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但尚未給知識產權交易創造一個具有較高流動性、估值定價體系完善、潛在投資收購者云集的交易平台。若銀行感到知識產權變現難,也會影響他們對科創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力度。

因此,如何給知識產權提供完善合理的公允估值定價,如何打造一個具有較高流動性的知識產權交易平台,是破解科創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難的“關鍵鑰匙”。

《21世紀》:隨著各項配套措施日益完善,未來國內科創金融生態與當前相比,會呈現哪些新的發展趨勢?

蔣展:坦白說,未來科創金融業態將會如何發展,目前挺難預測。但我覺得有三個發展方向是確定的。

一是專業化,比如銀行會聚焦特定的高科技產業,提供專業化的綜合性科創金融服務,比如矽谷銀行不是面向所有高科技產業提供金融服務,矽谷銀行對生物醫藥產業有著特別深入的研究,就會向這個高科技產業投入大量信貸/股權投資資金/產業整合服務,其中包括企業成長初期的股權投資,企業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IPO上市服務,企業在IPO後的產業兼併收購等多元化金融服務等。所以未來銀行的科創金融佈局,肯定會借鑒專業化的發展道路,針對特定高科技產業提供涵蓋企業發展全生命週期的專業金融服務。

二是生態化,比如增強科創企業股權交易市場和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流動性,推動S基金的發展,有助於各類投資方實現項目退出,以此提升資金配置效率——引導更多資本在合適時機實現項目退出回報後,轉而投資更多科創企業支持後者發展。

三是協同化,比如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各展所長,共同協力解決科創企業的各種發展挑戰。目前,科創金融發展面臨的兩大挑戰,一是信息不對稱,很多金融機構因得不到科創企業更全面的經營數據與技術信息,不敢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二是知識產權、技術、實用技能(Know-How)、品牌等無形資產缺乏相對公允合理的評價體系,令金融機構擔心風險而不敢介入;若能通過各方協同合作解決這兩大問題,科創金融生態肯定會迎來更高質量的發展。

此外,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與企業、政府部門之間也應形成更強的協同效應,比如銀行可以與信託、融資租賃、私募股權基金、政府引導基金開展緊密協同,既能為科創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提供相應的配套金融服務,又能便於某些資金退出。當各方形成某種良好的運作機制後,科創金融生態發展就會變得更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