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金融監管總局開出數十張罰單,這些銀行、保險在列,最大罰單2.25億

12月1日晚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20餘條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單張罰沒金額高達2.25億元。

據悉,本輪處罰涉及多家銀行、資管、保險等金融機構和時任高管,其中,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合眾資管、光大永明資管、人保資管、國壽投資、人保健康、陸家嘴國泰人壽、中郵人壽、陽光財險等均在列。

中信銀行回應:已全部完成整改

在已公佈的罰單中,金罰決字〔2023〕15號至19號文件的被處罰當事人為中信銀行及其四位時任高管。

其中,相關行政處罰表單列出中信銀行五十六條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含違反高管準入管理相關規定、關聯貸款管理不合規、績效考核不符合規定、重大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等。

該張罰單行政處罰決定一欄顯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中信銀行總行罰款1.52億元、沒收違法所得462.59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6770萬元;罰沒合計 2.25億元。

與該行相關的賸餘四張罰單被處罰當事人為宋某(時任中信銀行重慶分行副行長兼風險總監)、周某(時任中信銀行廈門分行行長)、曹某某(時任中信銀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長)、陳某(時任中信銀行股廈門分行副行長兼風險總監),行政處罰決定為罰款或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對於此次處罰,中信銀行方面回應券商中國記者表示,12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佈2019年對該行開展綜合檢查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這與前期司法機關對時任行長孫德順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依法判決,都充分體現了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全面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要求,中信銀行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堅定執行。此次處罰所涉問題均發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該行已根據監管意見,全部完成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中信銀行表示,四年來,該行持續加強黨的領導、強化黨建引領,堅決貫徹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在中信集團黨委的領導下,深刻汲取孫德順案件教訓,著力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強化風險內控合規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經營業績持續穩中向好。中信銀行將認真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堅定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終堅持依法合規、誠實守信、穩健審慎、守正創新的經營理念,堅守風險底線,築牢內控防線,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努力當好維護金融穩定的主力軍,為國家金融、經濟安全與發展作出中信貢獻。

多家銀行被罰沒數千萬元

除中信銀行外,數家國有大行、股份行均在本次領罰之列。其中,農業銀行被罰2710.97萬,建設銀行被罰3791.88萬元,渤海銀行、民生銀行則均有高管被處以罰款或警告。

罰單顯示,農業銀行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2710.97萬元;總行570.97萬元,分支機構2140萬元。農業銀行共有13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公示:

流動資金貸款被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受託支付問題整改不到位;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個別精準扶貧貸款被挪用;不良資產轉讓流程問題整改不到位;小微企業劃型不準確;貸款資金轉存銀承彙票保證金問題整改不到位;個人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整改不到位;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問題未整改;非現場數據報送不準確,整改不到位;人員內部問責不到位;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貸款資金被挪用。

罰單顯示,建設銀行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3791.88萬元。其中,總行2041.88萬元,分支機構1750萬元。具體來看,建設銀行共涉及18項違法違規事實:

單個網點在同一會計年度內與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務合作;違規通過儲蓄櫃檯銷售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代銷利益不確定的保險產品未按規定提供完整合同材料;未將超過規定年齡客戶的保單材料轉至保險公司核保並出單,且銷售的部分保險產品屬於保單利益不確定型;向客戶銷售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保險產品;代銷公募基金產品違規採用低風險評級;無資格人員銷售基金產品;違規代銷非持牌機構發行的私募基金產品;違規代銷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不具備二級及以上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信託產品;資金用途監控不到位,信貸資金違規購買建設銀行代銷的基金、信託、資管及自營理財產品;違規為風險承受能力不達標的客戶辦理代理上海金交所交易業務;未按規定提前公示即調高代理上海金交所現貨延期業務手續費;個人賬戶貴金屬業務不符合客戶適當性要求;違規收取個人客戶唯一賬戶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對分支機構執行小微企業查詢與補單費優惠政策管控不到位;內部控製不力,導致部分分支機構對總行減免優惠措施執行不到位;對部分分支機構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財務顧問費管控不到位;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