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忽悠式”回購受關注

近期,合縱科技回購“爽約”事件持續引發監管關注。

12月3日晚間,合縱科技公告,公司於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合縱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經營狀況平穩有序,本次立案調查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並未明確說明,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具體事項。結合近期一系列公開信息,合縱科技“忽悠式回購”或是被證監會立案的重要原因。

這也折射出,金融監管“長牙帶刺”的硬措施將打擊各類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促進各市場主體“有諾必行”。各家上市公司應自覺嚴格履行承諾,做到“一諾千金”,自覺維護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回購“爽約”事件引關注

因承諾回購卻不實施,合縱科技於11月17日收到了北京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同日,深交所也就此事向合縱科技下發關注函,並表示將對公司及相關違規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根據前期公告,合縱科技自2022年11月10日起開始實施股份回購方案,擬在12個月內斥資2000萬元至4000萬元回購股份。然而,時隔一年,回購期限已滿,合縱科技卻並未實施回購。

對此,合縱科技解釋稱,一方面,公司重點開拓並實施風電、光伏、儲能等智慧能源相關的EPC業務及相關設備製造,公司實際資金使用及儲備需求有所增大。另一方面,回購期限內,特別是2023年以來受產業環境、市場價格下跌等因素影響,公司鋰電池正極材料板塊業務的收入、毛利大幅下降,造成公司業績大幅下滑,公司融資難度增加,造成一定的流動資金壓力。為保障公司業務正常開展,優先滿足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購。

北京證監局在《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明確指出,合縱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現對合縱科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同時,北京證監局要求合縱科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報送書面整改報告,並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關回購事項。

合縱科技表示,公司高度重視,認真吸取教訓,將根據北京證監局的要求積極整改,切實加強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監管頻頻釋放嚴監管信號

深交所在11月17日向合縱科技下發的關注函中指出,合縱科技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等相關規定,市場影響惡劣。深交所將對合縱科技及相關違規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同時,深交所還進一步提出問詢,詢問公司未實施回購的原因及最初製定回購方案的目的,包括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貨幣資金賬面餘額18.83億元。請補充說明公司未完成本次回購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擬進一步採取相關措施完成上述回購方案;補充說明公司在製定回購方案時的決策是否足夠審慎,回購價格、回購期限等相關安排的設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議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購方案炒作公司股價、誤導投資者的情形等。

11月28日,合縱科技一併發佈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延期的公告》、《關於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擬對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延期8個月,即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此外,公司財務部負責製定資金使用計劃,列示未來12個月內大額資金支出需求,分階段提前安排預留資金2000萬元-4000萬元用於回購股份。

這意味著,在從嚴監管的態勢下,合縱科技需要在接下來的8個月時間里,完成此前的回購承諾。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監管頻頻釋放嚴監管信號。在近期召開的稽查辦案表彰獎勵會上,證監會再次強調保持資本市場監管“嚴的基調”。證監會稱,“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必須堅持“零容忍”執法不動搖、不鬆懈,稽查執法要“長牙帶刺”,以全面加強監管為重點,依法查處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違規減持等重大違法行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切實增強市場信心。

證監會11月17日發佈的《證監會系統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透露,證監會稽查局將打擊違法行為與精準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相結合,依法從嚴查辦嚴重干擾資本市場重大改革實施、影響市場平穩運行、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