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加強公募交易管理徵求意見:降低證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
為進一步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研究製定了《關於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規定》共十六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合理調降公募基金的證券交易佣金費率;二是降低證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強化公募基金證券交易佣金分配行為監管;四是明確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佣金年度彙總支出情況的披露要求。
徵求意見稿提出,明確證券交易佣金費率水平。一是合理調降公募基金的證券交易佣金費率,其中被動股票型基金產品不得通過證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務等費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費率原則上不得超過市場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費率水平;其他類型基金產品通過證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務費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費率原則上不得超過市場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費率水平的兩倍。二是明確平均佣金費率水平的發佈機制。由證券業協會根據行業交易佣金費率變化情況定期測算,行業機構在規定期限內相應調整。
徵求意見稿提出,降低證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一是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不足10億元的管理人,維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超過10億元的管理人,將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二是明確券商交易模式和租用交易單元模式並存情形下交易佣金分配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