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瞻|全國政協委員金李:應放寬養老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領域限制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 唐婧 北京報導

“近年來,由於退出渠道不暢、回報有限、耐心資本缺失等原因,民間資本投向股權領域特別是早期科創項目的積極性降低。為提振信心,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實現投早、投小、投科技,建議放寬養老金等中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的限制,引入更多源頭活水。” 2024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常委金李在提交的《關於放寬養老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股權投資領域限制的提案》中表示。

金李表示,鼓勵養老金參與股權投資,不僅可以擴大中長期資金來源、提振金融對於科技創新的支持,也可以更加自主可控地為養老金融創造更高收益。

一方面,國家社保基金投資股權領域的收益雖然更高,但是被允許配置的比例過低。多年來,國家社保基金投資股權的平均收益率在10%以上,遠超固定收益資產。近年在資本市場整體收益下降的情況下,也達到了7%以上;即使受政策等各種因素限制、收益率最低的基金也在年化3%以上,高於大部分固定收益產品。所以,只要採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分散風險,加上投資期限較長,可實現高於固定收益產品的回報。

金李介紹,國家社保基金雖然可以進行股權投資,也可以進行債權投資,但受政策限制,股權投資比例的上限僅為10%,而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的比例則不低於40%。此外,各省養老金上繳中央統一管理的部分則不允許投資股權,這主要是為了保障投資安全,控製風險。就實際投資數據來看,按照已累計出資額計算,創投基金占社保基金累計投資比例僅為3.4%,遠未達到國家允許的10%的上限,也遠低於美國養老金配置私募股權的8.9%和加拿大32%的比例。

另一方面,過去若干年,出於政策風險和社會影響的考量,國家社保基金極少對單個項目進行直接投資。金李認為,一種較為可行的方式是,由國家社保基金作為有限合夥人(LP),參與到市場化的、支持科創的地方性基金,比如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試點的國家社保基金的科技創新專項基金。

“在這種模式下,社保基金的權威性和規模性可以有力地支持地方性的、行業性的、政府參與的、經過業績驗證的市場化科創基金。”金李表示,該做法一方面能為科技創新市場提供充足的金融資源,另一方面也可以規避國家直接投資單個項目所產生的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而且這些科創專項基金最終支持的科創型中小微企業大多屬於民營企業,這也更好體現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心,提振民企信心。

為此,金李提出了三點具體建議:

一是放寬社保基金等中長期資金投資風投領域的比例限制,並鼓勵商業化養老金適量配置股權投資。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產業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不得高於10%”的比例上限提高至20%,並且允許各省養老金由國家統一管理部分以適當比例(建議15%)投入股權領域,同時不再要求至少40%投固收產品。

同時,鼓勵養老金第二支柱與第三支柱自主選擇配置創投基金類產品的比例,發揮好企業年金、個人養老金的自主選擇性,為願意承擔較高風險和收益預期較高的個人、企業年金提供充足的豐富的配置策略。通過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為未來養老金大比例參與創業投資進行政策試水。對於部分慈善公益性質的資金,比如大學教育基金會,亦可在合規前提下放寬限制。

二是中長期資金更加重視以組合投資的方式進入股權領域。為避免單個項目風險過大,建議規範中長期資金開展股權投資的方式為組合投資。同時鼓勵以基金方式進行組合投資,不對單個投資項目進行考核,從而避免因為擔心國有資產流失而束縛住投資的手腳。

三是適度發展S基金。目前全國一級股權投資存量資產大約在14萬億的規模,有意願進場的資金體量充其量在千億級別,二者存在量級差異。而中長期資金如果能夠在期限為7年的直投基金運行到第3年或者第4年進場,此時被投項目組合已經基本成型,可以在公允市場價格基礎之上進行一定折讓購買,降低投資不確定性,又享受了一定的資產價格折讓,提升投資回報,也更加符合社保基金等中長期資金對穩健性的要求。

(作者:唐婧 編輯:方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