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資者保護論壇 | 厲健:四舉措助力中小投資者維權,推動內幕交易與操縱證券市場索賠進程
3月14日,新浪財經315投資者保護論壇在北京舉行。在圍繞“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痛點與突破”主旨演講中,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證券法學會理事厲健,就中小投資者維權的痛點與難點發表深刻見解,並對推動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索賠進程提出四點建議。

厲健指出,除了個案有所突破,投資者索賠總體仍處於艱難探索階段,主要體現“立案難”、“開庭難”、“判決難”、“調解難”等方面。我們呼籲最高法院盡快出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司法解釋,補齊投資者維權 “短板”,為投資者維權指明方向。
具體來看,針對如何推動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索賠進程,厲健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參考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司法解釋出台前期的成功經驗。厲健建議,最高法院盡快出台相關通知,指導各地法院受理、審判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件。
他指出,2002年最高法院發佈的《關於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後續司法解釋的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礎。這一經驗可以為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案件提供參考,推動投資者依法維權。
二是及時公佈生效判決。厲健強調,內幕交易行為和操縱證券市場案件的刑事判決書生效後,應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及時公佈,方便受損投資者和律師查詢判決,依法起訴索賠。這一措施將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降低維權門檻。
三是適當放寬對被告身份信息的立案審核條件。厲健建議,如果投資者依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或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等證據起訴索賠,法院應適當放寬對被告身份信息的立案審核條件,或者及時開具律師調查令。這一措施將為投資者索賠提供便利,減輕其維權負擔。
四是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測算損失。厲健表示,在訴訟過程中,投資者的損失測算往往面臨較高成本。建議法院委託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或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等第三方公益專業機構辦理損失測算。這不僅能減輕投資者的經濟壓力,還能提高訴訟效率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