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資者保護論壇|許峰:建議完善“老鼠倉”信息披露,保障投資者索賠權

3月14日,新浪財經315投資者保護論壇在北京舉行。在圍繞“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新路徑探索”主旨演講中,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分享了關於完善投資者保護機制的深刻見解。

許峰表示,近年來,“老鼠倉”案件頻發,嚴重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許峰指出,《證券法》明確規定,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然而,儘管法律條文已明確,實際操作中卻面臨諸多困難。例如,證監會對“老鼠倉”案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往往僅籠統提及趨同交易的時間,卻未明確涉及具體股票信息。這使得投資者難以判斷自身是否為“老鼠倉”行為的受害者,進而無法有效行使索賠權利。

許峰進一步指出,早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曾詳細披露“老鼠倉”涉及的交易股票和時間,為投資者提供了明確的判斷依據。然而,近年來此類信息披露逐漸減少,導致《證券法》中關於“老鼠倉”民事賠償的條款難以落實。他強調,目前雖有法律框架,但缺乏實際案例支持,投資者維權面臨舉證困難等問題。

關於如何完善“老鼠倉”信息披露與民事賠償機制?許峰表示,一是證監會應完善行政處罰信息披露。許峰建議,證監會在作出“老鼠倉”行政處罰時,應詳細披露涉及的股票名稱、交易時間等具體信息。這不僅能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判斷依據,還能增強市場透明度,減少投資者因信息不對稱而遭受的損失。

二是激活《證券法》民事賠償條款。許峰表示,目前,雖有法律明確規定“老鼠倉”行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實際案例中尚未有成功索賠的先例。呼籲通過具體案例推動該條款的落實,為中小投資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