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變豐田?攜程租車被曝「貨不對板」,驗車單形同虛設?
攜程租車上租路虎,到手竟然是豐田?
近日,微博百萬粉絲大V博主發佈內容,稱自己在攜程租車上租了3天路虎衛士,結果“貨不對板”,“訂單是衛士,驗車單是衛士,拿到的是一台戰損版的豐田蘭德克魯澤。八萬公里,車里到處是菸灰和汙漬,全車都是臭的。”
《BUG》欄目發現,類似事件並非個例,有車主甚至連續在平台上遭遇兩次“貨不對板”,同時還質疑平台“虛假宣傳”等等。
針對上述多種情況,《BUG》欄目向攜程官方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官方暫未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和9月,攜程接連被約談。同樣在9月,據統計,梁建章、範敏、熊星等高管合計擬套現約7.6億元人民幣。高管在公司業績向好、股價接近曆史高點時密集減持,引發了市場對公司未來預期的種種猜測。
租車貨不對板,屢有發生?
微博平台粉絲量超過172萬的大V博主flypig在其個人賬號上發佈了自己在攜程租車“被坑”經曆。他在攜程租車平台預訂了一輛路虎衛士,四天時間共計花費5567元,然而提車時卻遭遇“貨不對板”。根據該博主曬出的訂單和驗車單圖片,他租用的是一輛2年車齡的路虎衛士,蓋章公司為鑫佰隆(成都)商務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BUG》欄目嚐試聯繫該公司,但電話無人接聽。
圖片來自微博博主flypig而實際上,該公司為該博主提供的並非路虎衛士,而是一輛豐田蘭德酷路澤。據該博主描述,這輛豐田車行駛里程高達8萬公里,車內遍佈菸灰和汙漬,散發著刺鼻的氣味,打開空調更是如同“十個人對著你噴煙”,體驗糟糕透頂。
面對如此離譜的情況,博主憤怒地吐槽道:“窒息了。”而後續,該博主還表示這種情況下驗車也沒用:“他們會直接告訴你,給你推了個合同,你手機上籤下。然後打開鏈接,輸入身份證後四位,直接悄悄把驗車單也簽了。”
《BUG》欄目發現,攜程租車“貨不對板”的現象屢有發生。有消費者發帖稱:自己在攜程支付2671元預訂了一輛2年以內車齡的寶馬M4,結果租車公司擅自更換成一輛行駛十幾萬公里的老款保時捷992。並且,這位消費者還遭遇了二次類似事件,他花2521元預訂了一輛一年內車齡的新寶馬X5,次日取車時卻只得到一輛行駛里程高達17萬公里的寶馬7系。
圖片來自小紅書博主快樂的柒掌櫃用戶質疑資質審核缺位
另一位用戶則向《BUG》欄目表示,攜程租車還存在“虛假宣傳”的情況。他稱,自己在呼倫貝爾租車時,選擇了一輛2年內車齡的別克GL8,但在取車時發現車輛明顯很舊,他查看車身上的生產日期,結果是2021年的車,與宣傳中的2年內車齡完全不符。
圖片來自小紅書博主這位用戶向《BUG》欄目表示,通過和律師諮詢,他認為攜程租車存在“虛假宣傳”。一是商家在車輛信息頁面作假,故意隱瞞真實的車齡情況信息。二是攜程虛假宣傳了“審核行駛證”這一點,實際上在他與官方客服溝通過程中,對方表示平台並沒有審核行駛證。因此,這位用戶稱已經投訴相關部門,後續如有必要,他將進一步對攜程平台進行起訴。
針對上述多種情況,《BUG》欄目向攜程官方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官方暫未回應。
此外,根據多位用戶的描述,攜程租車的驗車流程只限於“表面工作”——按照正常流程,租車平台應在提車時讓用戶仔細驗車,確認車輛狀況與合同一致後方可簽字交接。然而,該流程可能被平台和合作車行聯手“鑽空子”。用戶往往在不知情或未仔細核對的情況下,就被引導簽署了電子驗車單,也存在對方明知車輛貨不對板,但卻以沒有額外車輛為由拒絕還車。而一旦簽字完成,後續若發現車輛不符或存在問題,平台和商家便可能以用戶已確認驗車為由推諉責任。
眾多用戶認為,這種做法使得驗車環節失去了應有的監督作用,反而成為商家規避責任的工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攜程平台部分入駐的中小租車公司服務良莠不齊,而這些公司往往會為節省成本或填補車輛短缺,不惜違反合同私自更換車型,以次充好。作為平台,出現上述問題也與日常對這些合作商家的資質審核和監管不到位有關。
平台剛被約談,梁建章減持超5億元
攜程租車業務CEO宋臻曾在一次採訪中表示,攜程租車致力於通過創新解決行業痛點和用戶需求,推動國內租車行業進入注重優質服務的新時代。
然而,從實際情況看,所謂的服務質量提升仍任重道遠。
黑貓投訴平台信息顯示,關於攜程平台的投訴總量已超14萬條,其中涉及攜程租車的投訴有上千條。投訴內容除了前述的車輛不符、虛假宣傳外,還包括退款難、保險理賠糾紛等問題。這與攜程租車高速增長的業務形成了鮮明對比,暴露出規模擴張背後服務和管理的短板。
此外,今年上半年,攜程平台總營收287億元,同比增長21%,運營利潤76.65億元,同比增長27%,淨利潤91.94億元,同比增長17%,而這意味著上半年攜程平均日收入1.59億元。
今年8月5日,貴州市場監管部門集中約談了攜程等五家平台,9月17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攜程旅行網運營主體進行行政約談。隨後的9月18日,官媒發佈《攜程被約談》一文,文中指出攜程的行為同時觸碰了兩部關鍵法律的紅線。即2019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以及更具針對性、於2024年9月1日剛剛生效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
除了監管壓力,攜程近期在資本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動向。公司高管今年以來減持套現頻繁:9月2日,攜程聯合創始人、總裁範敏計劃出售7萬股美國存托股票(ADS),價值約454.44萬美元(折合人民幣3241.5萬元),這是他今年第4次減持。此前範敏已在1月、2月、5月分別減持26萬股、15萬股和7萬股ADS,累計套現約1328萬、859.5萬和427.4萬美元。加上9月的這次,範敏今年已合計減持套現約2.19億元人民幣。

9月3日,攜程董事會執行主席梁建章也披露計劃出售100萬股ADS,總價值高達737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26億元),這是梁建章今年以來首次減持。緊接著9月4日,攜程首席運營官熊星也宣佈擬出售40萬股ADS,價值約2849.2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03億元)。熊星目前負責集團機票、住宿、商旅、技術、國際等核心業務,此次減持同樣引人注目。
據統計,梁建章、範敏、熊星等高管此番合計擬套現約7.6億元人民幣。高管在公司業績向好、股價接近曆史高點時密集減持,引發了市場對公司未來預期的種種猜測,而攜程方面未對此作出公開解釋。
專家:攜程需承擔連帶責任
近年來,國內在線租車市場蓬勃發展,自駕遊需求帶動行業規模持續擴大。2018年至2020年,汽車租賃相關企業年度註冊增速均在25%以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根據《2024中國自駕遊》報告的數據,截至2024年,中國線上租車平台市場格局中,神州租車以24%的市場占有率排名第一,一嗨租車(18%)、攜程租車(13%)、飛豬租車(10%)緊隨其後,其餘平台合計占比約35%。攜程租車雖位居第三,但與前兩名仍有差距,且面臨飛豬、哈囉、滴滴等新興平台的快速追趕。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指出,消費者在攜程等平台通過第三方商家租車時,若實際提供的車輛與平台描述不符,如車型、車況、使用年限等存在差異,屬於商家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退款及賠償消費者因此產生的損失。平台雖非直接合同方,但需對入駐商家資質進行審核並履行監管義務,若平台明知或應知商家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而未採取措施,則需承擔連帶責任。根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維權主要對象為服務提供方,但平台責任亦不可免除。
“準確來說就是租車服務的提供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平台在這個地方主要承擔兩個責任,一個是它要對入駐的商家進行資質的審核,加強日常的管理。如果因為平台沒有對資質進行有效的審核,或者說因為平台沒有履行有效的監管責任和義務,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那麼平台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陳音江表示。(轉載自新浪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