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基金公司董事長、高管等薪酬遞延支付比例原則上不少於40%(附全文)
4月17日,《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管理指引》出台,就薪酬支付方面,指引中提到,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薪酬遞延支付制度,績效薪酬的遞延支付期限、比例應當與基金投資收益、薪酬水平、業務開展、風險變化等情況相匹配,遞延支付期限不少於三年,遞延支付速度不得快於等分比例。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核心業務人員應當納入遞延支付人員範圍,遞延支付比例原則上不少於百分之四十。











SINA HONG KONG LIMITED
4月17日,《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管理指引》出台,就薪酬支付方面,指引中提到,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薪酬遞延支付制度,績效薪酬的遞延支付期限、比例應當與基金投資收益、薪酬水平、業務開展、風險變化等情況相匹配,遞延支付期限不少於三年,遞延支付速度不得快於等分比例。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核心業務人員應當納入遞延支付人員範圍,遞延支付比例原則上不少於百分之四十。











美國當地時間2026年5月2日,全球投資者關注的伯克希爾哈撒韋股東大會在內布拉斯加州小城奧馬哈召開。…
當地時間2026年4月30日,《Brand Finance(品牌金融)2026全球醫藥品牌價值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