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強制性公積金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在去年二月發表二○二三至二○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指出,社會對有穩健回報且手續費低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基金有顯著訴求,他已指示香港金融管理局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就此進行研究。他亦表示,作為第一步,他計劃未來先在政府發行的綠色債券和基礎建設債券中,撥出一定比例優先供強積金基金投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研究的進展,以及財政司司長是否已收到研究報告;若是,報告的建議為何,以及預計何時落實建議;若否,預計何時完成研究;
(二)「積金易」平台的開發進度為何;有否評估,該平台能否如期推出,以配合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及政府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積金等政策的推行;及
(三)鑑於據悉,強積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已接近10年未有上調,大幅滯後於法定檢討機制訂明的基準,當局計劃何時調整有關入息水平?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勞工及福利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財政司司長於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已指示金管局與積金局就有穩健回報且手續費低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基金進行研究。作為第一步,政府計劃未來先在其發行的綠色債券和基礎建設債券中,撥出一定比例優先供強積金基金投資,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提供多一個投資選項。
金管局及積金局已就撥出一定比例的政府綠色債券優先供強積金基金投資建立機制,並會適用於將來發行的政府基建債券。這項安排讓強積金基金管理人在管理投資組合時可考慮更多具穩健回報的投資選項,從而惠及計劃成員。
有關提供穩健回報且手續費低的強積金基金的研究正持續進行中,並會考慮不斷發展的市場趨勢,包括一些低風險的強積金基金近期在利率正常化的環境下賺取高於同期通脹率的回報,滿足計劃成員對穩健回報的訴求。
(二)按照最新項目進度,積金局預期於二○二四年第二季開始分階段轉移強積金帳戶資料至「積金易」平台,讓平台可於二○二五年全面運作。政府會在「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後,落實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積金的措施。另一方面,政府已宣布將於二○二五年五月一日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無須待「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後方可實施。
(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規定,積金局須每四年對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不少於一次檢討。在上一輪(即二○一八至二○二二年周期)檢討中,積金局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特殊情況,建議不宜對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出調整。政府留意到疫情對香港經濟及社會造成嚴重打擊,同意積金局的建議。積金局已開展新一輪(即二○二二至二○二六年周期)的檢討工作。政府在收到積金局的檢討建議後會仔細考慮。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