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香港金融管理局管理的外匯基金資產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敬康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除直接管理大部分外匯基金資產,亦有將部分外匯基金資產交由外聘的投資經理管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由金管局直接管理及僱用外聘投資經理管理的外匯基金資產總額和比例分別為何,以及現時各個投資組合的最新結餘為何;
 
(二)金管局所聘用的投資經理公司的以下資料:本地及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公司的數目及比例、委聘年期及每年收取的管理費用,並按公司名稱以表列出分項資料;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司中,有多少間在香港設有辦公室;及
 
(三)金管局有否就外聘投資經理所管理的外匯基金資產設定每年的最低回報率,以確保該等公司在管理有關資產和擬定投資策略時,會以爭取更高回報為首要目標;如有,釐定該等最低回報率的準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金管局除直接管理部分外匯基金資產外,亦有外聘投資經理,管理包括上市股票組合及其他特別資產類別在內的資產。僱用外聘投資經理的目的,是要借助市場上最佳的專業投資專才為外匯基金服務,讓外匯基金受惠於更多元化及互補的投資方式,以持續獲取回報並汲取外聘投資經理的市場洞見與專門投資知識。
 
過去五年,外聘投資經理管理的資產於外匯基金資產的佔比如下:
 

年份 外聘投資經理管理的資產佔外匯基金資產比例
二○二三 29%
二○二二 30%
二○二一 29%
二○二○ 28%
二○一九 29%

 
外匯基金的主要用途是調節港元匯價,並維持香港貨幣和金融體系的穩定,以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為了讓外匯基金保持高流動性,以及在有需要沽售相關資產以實現上述政策目標時不會加重當時已受到衝擊的香港市場的壓力,外匯基金一直以來主要持有海外資產。
 
金管局在選聘外聘投資經理方面有嚴格程序,按照一套準則作綜合考慮,包括有關機構和團隊的專業知識、經驗和投資往績、風險管理和合規紀錄、香港的業務規模、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做法,以及收費等。其中,金管局非常重視有關投資經理在港情況,例如在港的業務規模及近年有否擴展業務。金管局近年逐步向一些主要業務在香港的投資經理增加投資配額,以鼓勵其擴展在港的業務。
 
目前,金管局於公開市場投資方面,聘用了約80間投資經理,合共管理約6,900億港元資金,其中約百分之九十資產是由在香港設有機構的投資經理管理。按照市場慣例,外聘投資經理並無特定委聘年期,但金管局會定期檢視其投資表現,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全部的香港股票投資,均由擁有豐富投資經驗的約20間外聘投資經理的本地團隊管理。過去數年,外匯基金也通過不同渠道,投資於32個本地對沖基金。
 
私募市場投資方面,外匯基金下的「長期增長組合」目前主要管理約5,170億港元的投資項目,包括全球私募股權及海外房地產,一般投資年期為十年。「長期增長組合」主要與國際知名的投資經理合作,讓其擔任組合下的普通合夥人,其中超過百分之六十已於香港設有機構。這些普通合夥人集中投資於全球或地區性資產。另一方面,金管局也一直透過其他投資渠道,支持一些聚焦投資於本地的投資經理,以及吸引其他有經驗的投資經理來港開設辦公室。
 
二○二三年外聘投資經理的整體管理費用約佔其管理金額的百分之零點四三。市場上投資經理的收費標準一般會因應不同資產的特點而不同。
 
儘管如此,金管局設有完善機制,根據整體市場表現和其他投資目標相類似的基金經理的表現等因素,定期監察和評估外聘投資經理的表現。若個別外聘投資經理的表現欠佳,金管局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要求改善、警告、減低投資配額或終止聘用等。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