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在內地法律精講及法律實務培訓(第一期)開班致辭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八月九日)在內地法律精講及法律實務培訓(第一期)的開班致辭全文:

尊敬的劉部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陳董(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陳俊生)、肖主任(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創始人、戰略與發展委員會主任肖璟翊)、王副庭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王海峰)、周副會長(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璇)、各位律師朋友:

大家早上好。我非常高興今天能夠代表律政司歡迎大家來到律政中心,參加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為大灣區律師舉辦的第一期內地法律精講及法律實務培訓,我對培訓班的開展表示熱烈的祝賀。

這次培訓班為期兩天,從課程的布局和編排,可以看到主辦單位非常用心,業界也非常積極的回應。我了解相關報名平台一開通,首天就滿額,律政司也馬上配合,調動更大的上課場地,讓更多業界朋友能夠參與這次培訓。我注意到這次培訓班有四個特點:

(1)第一、大局的導航。今天早上的環節,最高人民法院與廣東省律師協會的代表,會為學員導航兩大重要的發展方向:涉外涉港澳民商事審判的重點議題,以及在國家現代化開放的進程中,對港政策的體現,協助大家掌握大局觀。

(2)第二、有關實務的問題。有三位重量級專家與各位學員詳細講解有關跨境業務上的熱點題目:
i.常見的涉港婚姻家事案件;
ii.內地繼承法律事務實務操作的要點;以及
iii.內地法律其中一個最新的議題,就是今年七月一日在內地剛實施的新公司法。

(3)第三、替代爭議解決的聚焦。兩地對仲裁與調解服務以及相互協作的需求都十分殷切,但兩地相關的模式與制度存在不同的地方。學員可以從學理以及實務的角度出發,聽取內地學者、頂尖仲裁機構以及資深調解員介紹內地仲裁與調解制度的特點。

(4)最後是商機探索。各位要在大灣區開創或發展業務的話,扎實的法律知識和實務能力當然是成功的基本因素,但同樣重要的是要把握機遇,以及對大灣區市場的了解。這次培訓班設有討論環節,由在不同領域累積了成功經驗的兩地律師,和大家分享處理業務的實踐經驗。

上月三中全會通過相關決定,強調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並指出要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各位都是大灣區律師團隊的成員,擁有處理跨境業務的經驗,也擁有語言優勢,以及同時在香港和灣區內地城市執業的資格,絕對可以助力發揮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當然,大灣區律師與內地律師必須進一步加強交流互鑑,強強聯手,豐富彼此處理涉外法律議題的思路,共同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

律政司一直非常重視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工作,我們會繼續按着今年四月律政司發布的《行動綱領》(《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推進機制、規則和人才三方面的聯通。當中,提升大灣區內法律人才的連接,以及專業交流的深度和廣度,是十分重要的環節。就此,我們積極支持大灣區律師的各類培訓項目,深化區內的實務合作。

祝願這次培訓圓滿成功,大家有豐富的收穫,謝謝。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