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交回物業詳情申報表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提醒已收到該署發出的物業詳情申報表(表格R1A)的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應盡快填妥並交回申報表。他們可使用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e-R1A填報有關資料。該署網頁已提供填寫申報表的常見問題及答案

估價署在八月發出約35萬份表格R1A,以收集各類物業的使用詳情、租金及租賃資料,用於即將進行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的工作。

不論物業是空置、出租或業主自用,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在收到申報表後,均須於指定期限內填妥及交回估價署。任何人士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填妥及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向估價署提出理由申請延期。

根據《差餉條例》或《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明知而在該表格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如選擇以郵遞方式交回申報表,在投寄郵件前須繳付足夠郵資,以確保郵遞準時無誤。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