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書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十月十日)發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周年報告書。
 
在報告期內,政府諮詢了常委會有關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通訊的立法建議。常委會也舉行了關於公司遷冊的研討會,協助委員加深了解相關的最新國際發展。
 
政府發言人說:「一直以來,常委會是我們在確保公司法能與時並進,以進一步提升香港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夥伴。我們感謝常委會在報告期內給予的意見。」
 
在參考包括常委會在內的持份者的意見後,政府正就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通訊的建議草擬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本年內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常委會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修訂《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常委會主席為莫樹聯資深大律師,委員包括來自法律、會計及公司秘書範疇等相關行業的執業者、學者、個別工商界人士,以及有關政府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周年報告書已上載公司註冊處網站(www.cr.gov.hk),供公眾查閱。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