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副司長在《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記者會有關發展低空經濟方面的開場發言

以下是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十月十九日)在《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記者會有關發展低空經濟方面的開場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今日首部分我會向大家簡介《施政報告》建議發展低空經濟的相關措施。

「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是國家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任務,當中特別提到要積極推動低空經濟發展,作為新增長引擎之一。

低空經濟有具大的潛力。低空飛行活動可以廣泛應用在不同領域,有助推動各項產業的發展,例如物流、創科、旅遊等,為香港創造經濟效益。

另外,與傳統使用燃油的飛行活動比較,以無人機為核心帶動的低空經濟和低空飛行,相對低碳環保。

內地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下屬機構賽迪顧問發布的《中國低空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24)》,當中提到二○二三年內地低空經濟規模估算,已達到超過人民幣5千億元,亦提到至二○二六年,規模有望突破1萬億元。早前摩根史丹利亦發布Urban Air Mobility研究報告,當中估計至二○五○年,屆時eVTOL(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技術,整體潛在市場將高達 9 萬億美元。

有關目前的規管制度,香港空域一向設有專門進行低空飛行的低空空域,多年來一直有低空飛行活動,例如直升機飛行、小型無人機操作等。

目前,直升機運作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規管;至於重量為25公斤或以下的小型無人機,則受二○二二年十二月全面生效的《小型無人機令》所規管。

隨着科技發展,不同種類的無人機逐漸興起,包括較大型、重量為25公斤以上的無人機,以及有人或無人駕駛的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簡稱eVTOL)。因此,政府有需要修改法例,為這些新興飛行器提供適當的法律框架。

在應用方面,現時在《小型無人機令》的框架下,無論是政府部門或私營機構,應用小型無人機的範疇越趨廣泛,包括開發三維數碼地圖、搜救、航拍、無人機表演、巡查及執法,以及監察、測量、維修等。截止今年九月,民航處已向近100家公司或機構發出操作許可。

行政長官早前宣布,政府會成立「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由我出任組長,而我身旁的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先生出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相關政策局和部門,例如運輸及物流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環境及生態局、發展局,以及民航處等。

工作組會制訂發展策略和跨部門行動計劃,協調政策局和部門的工作。工作組亦會審批試點項目申請、研究及規劃發展低空基礎建設。

工作組的秘書處設於運輸及物流局,我們會爭取於下月即十一月內開第一次會議。
 
就試點項目而言,我們希望在明年初開始陸續推行「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我們會按風險為本的原則,就試點項目排優次,預計首階段會以空中監測和無人機載貨為主,例如運送外賣、運載重量較輕的貨物如信件、藥物等。

我們亦希望試點的地點和路線,可以覆蓋香港不同地形、地貌、發展密度的地區。一些可考慮的地區包括科學園、數碼港、離島和北部都會區等。

政府會於今年年底開始接受業界申請參與相關項目,我們期望明年初可以陸續推行不同試點項目。

剛才我提到,我們有需要修改法例,以配合低空飛行活動的發展。在這方面,運輸及物流局和民航處會首先在現行的《小型無人機令》框架下,與業界研究如何放寬「超視距飛行」,以拓展無人機的應用。這方面並不需要修改法例。

我們亦會研究和制訂適用於25公斤以上無人機的法規,讓無人機載貨可以有更多應用場景。我們目前的想法是在明年上半年,將相關的法例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爭取在本屆立法會內通過相關修訂。在此,我感謝很多立法會議員,早前我與例如葛珮帆議員和林筱魯議員談過,他們會支持我們,雖然會辛苦一點,因為今屆立法會至明年十月中左右可能是最後一次會議,相關時間比較緊,但他們都覺得,因為法例修訂相對不應該複雜,都希望早一日完成,早一日讓無人機載貨有更多應用場景。在此,我感謝他們。

另外,我們亦會推動和加強與內地的技術對接。內地不同城市都積極發展低空經濟,近日陸續有不同營運者進行試飛活動。我們與內地相關單位未來會商討共同建設跨境航線、出入境及清關程序安排和基礎設施配套等。

最後,有關低空基礎建設。要有效發展低空經濟,我們需要逐步建立相應的基建系統及配套設施。
 
長遠而言,低空活動的蓬勃發展,須依靠一套高效智能化和數字化的低空基礎設施系統,以實時管理低空活動網絡,以及解決低空飛行活動帶來的管理和安全事宜。
 
「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會就相關議題展開技術研究及規劃。有關研究工作,我們期望於明年上半年可以陸續開始展開。

與此同時,政府在推動新發展區項目時,包括北部都會區、河套合作區等,亦會考慮低空經濟所需的土地或基建需求配套等。

我的介紹到此,接下來,我交給運輸及物流局林世雄局長。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