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發出地稅繳款通知書

地政總署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已根據《政府租契條例》(第40章),向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發出計至十二月二十五日為止,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
 
繳款人士可透過電子方法繳付地稅,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電子支票或電子本票、轉數快、「繳費靈」或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繳款人士亦可親身前往指定便利店以現金或「易辦事」繳款。詳情請瀏覽庫務署網站(www.try.gov.hk)。
 
此外,繳款人士可以郵寄劃線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郵政局信箱28000號或親身前往任何郵政局繳款。請確保足夠郵遞時間及郵資,以令郵遞無誤。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有關各郵政局的地址和辦公時間,可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其網頁(www.hongkongpost.hk)。
 
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向地政總署的地稅及地價小組查詢。小組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一樓,電話2231 3033。
 
所有物業買主在購置物業時,應促請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日的地稅已經清繳。有關欠付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2231 3033或電郵至landsd@landsd.gov.hk查詢有關帳目結餘。如需書面回覆帳目結餘,繳納人須就每一所物業繳付查詢費。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