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至二○二五年度應課差餉租值反對書完成覆核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已覆核於三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就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內新應課差餉租值提交的約72 000份反對書,並已就覆核結果分批發出決定通知書(表格R22A)。
估價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表示,在上述期間提交反對書的人士,如至十一月三十日仍未收到決定通知書,請電郵至enquiries@rvd.gov.hk或致電2150 8833與估價署顧客服務主任聯絡。
發言人說,若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經覆核後獲得修訂,該修訂的生效日期會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應繳差餉及地租額會按有關修訂,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作出調整。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