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以下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感謝剛才發言支持《條例草案》的各位議員。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實二零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以及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另外,《條例草案》也將修訂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印花稅徵收安排。
 
證券市場的蓬勃發展,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維持國際競爭力和推動本地金融服務業發展十分重要。其中,我們一直透過不同措施拓展房託基金市場,包括放寬房託基金的相關投資限制、資助在港上市的房託基金向香港服務提供者支付的合資格費用等,提升香港房託基金巿場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期權莊家計劃下,莊家確保市場上的期權合約有買賣報價,維持市場的連續性和流動性,同時有助形成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便利投資者作出投資和風險管理決定。隨着近年香港證券市場產品持續發展,投資策略日趨多元化,期權交易量有顯著上升,今年首11個月的股票指數期權和股票期權的每日成交量分別按年上升百分之七和百分之19,而巿場對期權莊家服務的需求亦有上升。
 
為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我們建議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以及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獲豁免繳付印花稅。有關措施將便利投資者交易,我們相信有助進一步提升香港房託基金和衍生產品市場的效率和流動性,支持相關產品持續發展。
 
與此同時,為進一步提升本港市場的效率,以及提高投資者保障和透明度,政府和監管機構一直致力推動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透過免除現時以紙張文件為本的轉讓安排,讓投資者在一個數碼化的環境下持有及轉讓證券的法定所有權。
 
在《2021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修訂)條例》訂明的主體框架的基礎上,《條例草案》將引入更簡單和更有效率的印花稅徵收程序,讓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利用《印花稅條例》第IIA部下現有的電子加蓋印花安排,即以印花證明書加蓋印花。在修訂的程序下,在收到投資者的轉讓指示後,相關的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將引導投資者到印花稅署的電子平台完成加蓋印花和繳付印花稅,以便利相關流程。
 
(代)主席,要提升股票市場的流動性和競爭力,我們必須從多方面,包括上市機制、市場結構、交易機制等不同範疇持續推進具體的優化措施。事實上,因應促進股票市場流動性專責小組的建議,我們聯同監管機構和港交所在今年逐步落實多項措施,包括改革面向中小企業的GEM、優化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推出惡劣天氣下維持證券市場的運作安排、擴展兩地交易所買賣基金互聯互通等。此外,我們已為審批上市申請訂定更為確定的時間表,並就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等進行諮詢。
 
在此我亦感謝剛才有議員就巿場發展提出其他意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會繼續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統籌監管機構和港交所,緊貼香港及香港以外市場的變化和需要,研究優化股票市場的中長期方向,以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和促進其可持續發展,提升及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最後,我懇請議員通過《條例草案》,以盡早落實豁免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印花稅,以及修訂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印花稅徵收安排。
 
本人謹此陳辭,多謝(代)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