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促進基金業發展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惟宏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政府應積極推動更全面的扶持政策,促進整體基金業全方位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在香港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中,資金投放於互惠基金、存款、股票、債券及其他投資工具的佔比分別為何,並按持有有關資金者(即零售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企業)列出分項數字;鑑於政府積極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政府有何措施引導更多離岸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各類基金產品,以帶動相關業務發展;
(二)有否統計,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跨境理財通)不斷優化下,內地資金投資於本港基金及銀行存款的佔比分別為何,以及主要投資於哪類型基金;政府有何計劃與內地監管部門商討進一步擴大跨境理財通的基金產品範圍,以及涵蓋全面性的跨境基金銷售及宣傳活動;
(三)政府會否加強與內地監管部門磋商,進一步增加基金互認安排下的基金數目和產品類別;是否知悉,該等獲互認的基金資料會否納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綜合基金平台,以方便投資者交易;及
(四)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實施後,該計劃申請者投資於「金融資產」及「非金融資產」的金額比例分別為何,並按資產的分類列出分項資料;政府會否定期公布相關的統計數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管理資產超過31萬億港元。政府一直通過不同措施,以吸引更多環球資金在港管理,推動基金業全方位發展。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投資推廣署、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我現回覆如下:
(一)在中央人民政府支持下,香港是全球首屈一指的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和外匯及場外利率衍生工具市場,並提供多元化的人民幣產品與服務,在人民幣結算、融資及資產管理方面均具領導地位。
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發展,並積極深化內地和香港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助力國家資本市場高水平開放。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證監)於二○二四年四月公布推動拓展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放寬「滬深港通」下股票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合資格產品範圍;以及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納入「滬深港通」,均有助支持香港金融市場增加具吸引力的投資產品,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並鞏固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
此外,金管局亦聯同中國人民銀行於今年一月十三日宣布新措施,以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有關措施包括推出金管局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進一步優化擴容「債券通」南向通的安排、發展利用「債券通」北向通債券作為抵押品的離岸人民幣回購業務、利用「債券通」北向通債券作為香港場外結算公司的履約抵押品、推動兩地支付便利及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便利。我們會繼續全力建設離岸人民幣的生態系統,助力人民幣國際化的穩慎推進。
在金融產品方面,除人民幣外匯交易產品外,香港提供的離岸人民幣投資產品與服務還包括人民幣計價的股票、交易所買賣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貴金屬期貨等多種金融產品,種類多元化。然而,政府沒有備存離岸人民幣資金池中,資金投放於不同投資產品的數據。
(二)跨境理財通自二○二一年九月啓動至今持續穩步發展,「理財通2.0」已於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正式啓動,優化措施包括把個人投資者額度由100萬元人民幣提高至300萬元人民幣;降低南向通的參與門檻,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擴大合格投資產品範圍;以及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二○二四年年底,參與跨境理財通的大灣區個人投資者超過136 000人,跨境匯劃金額(包括粵港澳)超過994億元人民幣。
現時,南向通合資格產品範圍已包括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證監會認可,主要投資大中華區股票的「非複雜」基金;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證監會認可的「低」風險至「中高」風險及「非複雜」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債券基金和單一新興市場股票基金);「低」風險至「中」風險及「非複雜」債券;以及人民幣、港幣和外幣存款。政府沒有備存內地資金投資於上述不同產品佔比的數據。
政府和香港監管機構會繼續與業界和內地監管機構緊密交流,持續檢視「理財通2.0」的實施情況,以研究進一步優化措施,包括產品種類及銷售過程。
(三)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安排)自二○一五年七月生效,符合一定條件的內地與香港基金可在雙方市場按照簡易程序獲得認可向公眾投資者銷售。截至二○二四年年底,共有83個基金獲兩地監管機構認可,累計淨認購額約為435億元人民幣。
安排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優化,當中包括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及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相關措施將顯著增加基金產品的多樣性、提升基金銷售規模,對香港互認基金在內地的銷售帶來積極作用。證監會將繼續與中證監保持緊密合作,持續研究及討論優化安排,以期在國家資本市場更高水平的雙向開放中發揮好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資金雙向流動橋樑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另一方面,由港交所開發的綜合基金平台,將有助於降低基金行業的准入門檻,擴闊香港基金分銷網絡,提升市場效率。平台的首階段(基金資料庫)已在二○二四年十二月推出,便利投資者取覽基金投資選擇的資料。平台的其他服務將在今年起陸續推出,當中包括證監會認可基金(包括互認基金)的申購贖回、支付結算及代持有基金份額等功能。
(四)「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自二○二四年三月一日推出並接受申請,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及/或房地產(以1,000萬港元為上限),以及投入300萬港元於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截至二○二四年年底,投資推廣署已接獲逾800宗申請,其中240宗申請已獲批投資規定審查。除申請人根據「新計劃」在港作出的投資,政府並沒有備存他們在「新計劃」以外在港作出的其他投資的數據。撇除投資於「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的款項,相關獲批投資分布如下:
投資金額(百萬港元) | |
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 | 2,968 |
股票 | 2,553 |
債務證券 | 1,018 |
房地產 | 10 |
存款證 | 5 |
總數 | 6,554 |
政府持續檢視申請人的投資情況,以優化「新計劃」,包括將於今年三月一日起進一步優化淨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以及容許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持有資產,以進一步吸引全球資產擁有人落戶香港。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