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八日)於憲報刊登《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促進認可機構之間在特定的情況下分享資料,以加強香港偵測及防止罪案的效率。

條例草案建議引入自願機制,讓認可機構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即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能透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台,與其他認可機構及相關執法機構分享有關企業及個人帳戶的資料。建議的機制將可讓認可機構及相關執法機構及早行動,阻截非法資金,並加快執法機構收集情報的速度,以更好保障公眾免受詐騙及相關的洗錢活動等的影響。

條例草案將為認可機構在該機制下披露資料提供法律保障,前提是披露資料的認可機構以合理程度的謹慎及真誠地行事,並符合指明保密規定。被披露的資料必須用於偵測或防止受禁行為。參與機制的認可機構亦必須設有足夠的管控制度,以確保資料的安全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建議的機制將讓我們更有效應對近年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增加的全球趨勢,並符合國際做法。機制將有助保障香港的銀行體系免於被利用進行受禁行為,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建議的機制是我們打擊詐騙和其他金融罪行的重要舉措。我們相信機制將可進一步加強銀行業界和執法機構偵測及防止非法活動的能力,從而保障香港銀行體系的穩健。」
 
金管局於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三月就建議的機制進行公眾諮詢。公眾諮詢收集到的意見普遍支持有關建議。金管局亦就條例草案的詳細建議諮詢了香港銀行公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條例草案將於四月二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