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再度委任兩個有關公務員退休福利的上訴委員會召集人暨委員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高育賢出任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的召集人暨委員,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退休金上訴委員會是根據《退休金利益條例》(第99章)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就公務員提出關於拒絕批予、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利益的呈請,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為行政組織,就公務員提出關於反對沒收或追討其來自該計劃的政府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的申述,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兩個委員會另外兩名現任委員為黃仕進教授及鄺配嫻。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