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持續推進:新政策、新領域成關注重點

文 本報記者 蔣牧雲 張榮旺

縱觀2022年,“綠色金融”可謂是金融市場的熱詞之一。

綠色金融自身也始終行駛在“快車道”上。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我國綠色信貸餘額超過20萬億元,同比增速高達41.4%;綠色債券累計發行達到2.5萬億元,2022年前11個月新發行規模比2021年同期增長了47.8%。

規模快速增長的同時,綠色金融的創新也在提速。多位業內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取得了一定成果,政策體系、產品體系都已初步形成,這也是政策與市場雙輪推動所帶來的結果。展望未來,綠色金融如何與轉型金融(指在經濟主體向可持續發展目標轉型的進程中,為它們提供融資以幫助其轉型的金融活動)做好銜接、如何與普惠金融融合發展等問題,將成為監管與市場重點關注的問題。

政策體系加速完善

作為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2022年,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加速完善,這一年間發佈了包括《中國綠色債券原則》《碳金融產品》等重要文件。那麼,具體有哪些細節得到了完善?政策的完善為綠色金融發展帶來了什麼?

對此,興業碳金融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綠色金融首席分析師錢立華告訴記者,為了適應我國綠色金融與綠色發展的新階段,2022年我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完善。比如,銀保監會發佈《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對原《綠色信貸指引》進行升級,從覆蓋機構、業務類型、ESG風險類別等方面都有所拓寬,並突出了服務我國“雙碳”工作的目標。

此外,我國現有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進一步規範並逐步實現與國際接軌。比如,綠色債券標準委員會發佈的《中國綠色債券原則》基本統一了國內綠色債券的發行規範,提出綠色債券的募集資金需 100%用於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產業、綠色經濟活動等相關的項目,與國際相關要求實現一致。同時,綠色金融發展主體向保險機構等其他非銀金融機構延伸,如《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適用對象增加了保險機構等。

不過,仍處在發展初期的綠色金融,未來仍有許多需要持續深化的方面。從政策體系角度來看,錢立華認為,未來我國的體系建設將圍繞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綠色金融五大支柱持續推進(“五大支柱”包括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勵約束機制、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在標準體系建設方面,更新綠色金融基礎標準使之與碳中和目標保持一致,並基於基礎標準更新各類綠色金融產品標準,注重同類產品標準的一致性和不同類產品間的銜接問題,盡快出台轉型金融標準;在碳核算信息披露方面,要加快完善我國金融機構碳核算,並製定相應的碳核算與信息披露制度;在激勵約束機制方面,擴展現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範圍,並積極研究出台監管創新制度激發綠色金融內在動力,如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讓綠色債權優先受償等;在產品市場體系方面,加快推動綠色保險、綠色信託、綠色基金、綠色股權投資等各類綠色金融產品的發展,為市場提供多元化的融資產品與工具;在國際合作方面,持續利用現有國際合作平台,積極參與國際綠色金融框架、規則和標準的製定,掌握綠色金融發展的主動權、話語權,並講好綠色發展與綠色金融的中國故事。”錢立華指出。

記者觀察到,2022年我國多地都成功發放了綠色金融創新產品,具體包括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濕地碳彙貸款、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

在農文旅產業振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袁帥看來,2022年我國能有多項創新產品落地的原因,是在政策標準陸續出台、科技相關技術持續落地的綜合作用下,政策和市場雙輪推動所帶來的結果。如今,已經基本形成了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綠色信託、碳金融產品構成的多層次市場產品體系。

銜接轉型金融 融合普惠金融

“雖然我國綠色金融取得長足進展,但在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方面,產品規模還是相對偏小,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不統一、金融機構專業能力不足、強製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激勵機制建設不強等問題尚待進一步完善。”袁帥指出。

未來,綠色金融首先需要深化的重點是什麼,具體有哪些方法或方向?對此,海南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院長梁海明告訴記者,2022年以來,綠色債券的規模不斷增加,但發行綠色債券主體的適用對象,更多是“純綠”的企業。那些不符合發行條件的企業,不得不望“綠”興歎。也是因為這樣,部分企業不惜通過“漂綠”等方式弄虛作假,從而發行綠色債券以獲得較低的融資成本。

梁海明表示,這一現象的背後,是綠色債券並沒有考慮那些不符合發行綠色債券條件但又有意綠色轉型的企業實際需求。事實上,企業從非綠色轉向綠色需要較長的過程和時間。在這期間,如果可以推出較具彈性的“過渡性”綠色債券,例如淺綠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允許發行企業將這些發債收人,較為彈性地投入到與氣候變化相關投資項目中,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傳統企業往綠色企業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企業“漂綠”行為出現。

事實上,這樣通過金融支持高碳企業向低碳轉型的活動,正是近期受到多方關注的轉型金融。對此,錢立華認為,未來,轉型金融將與綠色金融形成金融支持“雙碳”目標的“雙支柱”。其表示,為了實現“雙碳”目標,推動高碳產業的低碳轉型至關重要,因此,近期在國內外關於轉型金融的關注度日益提升。國際上, 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不久前發佈了《G20轉型金融框架》,為國際各方構建自身轉型金融政策提供指引。在我國,2022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多次表示,要做好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有效銜接,這將成為未來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政策重點之一。

此外,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融合發展也將成為重點之一。錢立華表示,過去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不夠“普惠”,隨著我國綠色低碳發展的深入推進,農業、小微等普惠群體的綠色低碳發展也將至關重要。而事實上,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發展理念存在一定的內在聯繫,推動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發展,或能為二者的發展帶來新的動力和創新空間。近來,從政策導向到實踐探索,我國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融合發展趨勢已初步顯現。

對此,袁帥也表示認同,他補充道,從宏觀層面來看,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都是我國金融領域改革的重要方向,是我國推進金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途徑。綠色金融對我國環境改善、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實現資源循環利用有著重要作用,而普惠金融有助於改善中小企業、“三農”扶貧等領域金融資金匱乏、融資難的問題。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二者具有內在聯繫,應該協同並融合發展。“讓綠色金融更普惠,讓普惠金融更綠色”將對促進市場經濟轉型升級,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錢立華指出,金融機構的“淨零”將從承諾階段進入到實施階段。全球範圍內作出“淨零”承諾的金融機構數量仍在不斷增加。而金融機構“淨零”目標,如何從承諾走向科學碳目標的設定、實施、核算與披露,也日益受到關注。其中,碳核算與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凸顯。當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成立的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其所製定的全球一致的可持續與氣候信息披露標準呼之慾出,國內外對於金融機構碳核算與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日益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