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頭條】女醫生舉報前夫“投毒”案庭審結束,被告作案動機竟是因小矛盾想“教訓”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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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午9點,山東費縣女醫生舉報前夫“投毒”案開庭,經過4小時左右審理,於下午3點結束。此案因涉及當事人隱私,未公開審理。庭審後,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被害人,還原了事件真相,被告高某森交待,平時因與妻子有小矛盾和摩擦,便模仿作案,想教訓妻子。   

女醫生婚後身體出現“怪病”

6年奔走控告終於立案

高某森和劉暢(化名)是大學同學,兩人在外地上大學時自由戀愛成為情侶,畢業後回到家鄉山東費縣,都從事醫生職業。

兩人2015年領證,2016年4月舉辦婚禮。因高某森結婚時的買房承諾未兌現,婚後二人住在女方家裡。新婚初期感情還可以,但有小矛盾時常發生。

2016年10月底,劉暢出現了雙腿肌無力,手腳抽搐症狀,跑了好幾家醫院都查不出原因。後來她又出現糖尿病症狀,在一個月之內去了縣、市、省三家醫院,檢查過程中,醫生都詢問她是否有長期使用激素用藥史。所有的檢查,高某森都全程陪同,並簽字確認,但從沒提起使用激素的事。

2017年9月,兩人因矛盾處於分居狀態,劉暢媽媽在家收拾房子時發現大量藥品,其中有7支地塞米鬆(激素類藥品)。聯想到曾經的就醫經過,加上醫學專業知識,劉暢懷疑高某森對她使用了激素。隨後,她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因證據不足未立案。

離婚協議上高某森第一次承認對劉暢使用了激素藥物

2017年10月,劉暢向縣衛健委反映高某森的違規開藥行為,後於2018年4月收到了答覆意見書,顯示高某森存在違規拿取藥物行為。他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間,從衛生院購買了81支地塞米鬆。衛健委對高某森作出7天停職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

2018年,兩人協議離婚調解中,高某森首次承認給劉暢使用過地塞米鬆,每次5毫克,為期5天。劉暢攜帶離婚協議筆錄去派出所報案,但仍沒立案。

2019年,劉暢在網上發文公開實名舉報前夫高某森利用職務之便,購買大量激素藥物,長期給她“投毒”,此事引發廣泛關注。3天后,高某森發文,針對劉暢的舉報內容進行了一一反駁。後來,他以侵害名譽權為由起訴,讓劉暢刪除舉報文章。法院審理後,高某森的訴求得到支持。

經過繼續控告,劉暢在2022年3月拿到費縣公安局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她被傷害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當天還出具了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劉暢的身體損傷屬於重傷二級。同年4月,高某森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院批捕。

2023年1月11日,高某森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訴,該案在費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只希望對方被從嚴從重判處

庭審當天早晨,費縣寒風刺骨,天空陰沉沉一片,人站在室外被凍得瑟瑟發抖。庭審上午九點正式開始,受害人在8點20分早早來到法院門口等候。

劉暢早早來到法庭外等待

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劉暢表示,她昨晚一夜沒睡好,等這一天已經等了整整6年,“我相信經過我們的努力,案件審判會公平公正。”

對於本次庭審的預期,劉暢說:“不管最終的判決結果是什麼,其實都不能安慰我未來的人生,但至少給我一個真相,希望還原事件真相。”同時,她告訴記者,她已經明確放棄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放棄民事賠償是家屬和受害人的一種態度,希望法院能從重判決。”

記者瞭解到,因本案涉及隱私,不公開審理。被告高某森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參與庭審,被告人辯護律師和受害人劉暢進入法庭。

經過近3個小時庭審,11點50分,受害人劉暢在家屬的陪同下走出法院,她告訴記者,上午的庭審很順利,被告人認罪認罰,但仍在狡辯。

“他(高某森)在上午的庭審中表示認罪認罰,交待當初抱著僥倖心理希望逃脫法律製裁,今天請求法庭從輕處罰。不過,他對我的傷情鑒定有異議,認為我的傷沒有那麼嚴重。”劉暢說,庭審時沒有過多注意對方的精神狀態,“他一邊說著認罪認罰,一邊還在狡辯。”

劉暢告訴記者,高某森曾經說過的給劉暢用剩下的激素,後來給他二姐的孩子用作治療了,今天的庭審他承認了當年是撒謊,說所有的藥(激素類)都是用在我身上了。高某森由一名辯護律師為他作罪輕辯護,對相關問題和證據進行質證。

作案動機是有矛盾和摩擦

模仿作案想教訓教訓她

經過中午休庭,下午兩點,法院繼續審理此案。三點十分,劉暢走出法院,此次庭審順利結束。因案件已全部審理完畢,劉暢向紫牛新聞記者講述了當天開庭的完整細節。

公訴人以故意傷害罪向法庭提起公訴,並提交了完整的證據鏈,進行了舉證、質證。公訴人認為,根據犯罪情節、作案手段和社會影響,特別是高某森利用所學專業,針對枕邊人使用這麼殘忍的方式,不但造成重傷二級的傷害,還給受害人帶來了不管是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終身無法挽回的傷害。認為被告犯罪性質惡劣,建議法庭對被告人進行從重處罰。

家裡找出的藥品

關於受害人身體的遠期影響,公訴人亦有提起,指出受害人將來可能出現併發症,包括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內障的發病可能性。

當審判長詢問高某森實施本次犯罪的主觀目的時,高某森回答:“平常有些小矛盾、小摩擦,我看她不順眼,正好看到網上有激素投毒的報導,就模仿了,想教訓教訓她。”法官追問:“什麼叫教訓教訓”時,高某森回答:“就是給點顏色瞧瞧。”

被告辯護律師作了罪輕辯護,對傷情鑒定書提出異議,認為不應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提出重新鑒定申請。但法庭駁回了辯護律師的請求,表示鑒定所有程序合法有效。

高某森在最後陳訴階段表示,願意認罪認罰,並會積極賠償。法官接著詢問:“受害人也就是你曾經的妻子在庭審現場,你有什麼要對她說的嗎?”高某森低下頭說:“沒有。”

另外,記者獲悉,高某森的二姐曾因此案接受調查時,謊稱高某森將大部分激素藥物用於治療她兒子的過敏性皮炎,因涉嫌包庇,目前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本案未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

曾經實現了理想現在又失去

等案件了結準備去做手術

劉暢對本次庭審表示滿意,認為法庭審理公平公正,“法官在庭審結束後,還單獨見了我,說我這麼年輕,希望我將來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劉暢告訴記者,庭審中,公訴人對高某森的行為和為人作出了負面評價,相當於也為自己進行了正名。另外,公訴人還提及了高某森當年在網絡上發表的言論,認為有造謠嫌疑,應成為他被從重處罰的依據。

對於高某森提及的“會積極賠償”,劉暢肯定地說不會接受,只希望他被重判。她透露,當高某森被羈押後,他的家人曾託人約她見面商談解決辦法,但被她回絕了,“我不想見面,也認為沒有必要接觸,既然是刑事案件,還是希望得到公正判決。”

劉暢受害前的照片劉暢受害前的照片

劉暢告訴記者,她和高某森在這個案件之外,已經沒有任何牽扯,“我也不想和他以及他的家人有任何一丁點的關係,不希望我以後的人生跟他再有交集。”

劉暢稱,她現在已辦理了殘疾證,傷殘等級為三級。目前,她的雙腿股骨頭壞死,無法與正常人一樣長期行走、長期站立,不管處於什麼樣的體位,腿都會很疼。而且,她的左腿已經大面積壞死塌陷,對於這種不可逆的損傷,她準備等全部判決結束後去做手術。

劉暢曾經的理想是當一名醫生,一度她已經實現了理想,但又失去了。“因為身體原因,已無法從事臨床工作,目前已轉到行政崗位。”說起這些,她有些感傷。

“沒有感到一絲輕鬆,從27歲到33歲,人生最好的時光已經沒有了,我也有過理想,也受過好的教育,但現在我的一生都毀了。”劉暢最後表示,這6年時間,她這條路走得很辛苦,“最終的判決結果,其實既不能安慰我過去的6年,也不能安慰我未來的人生。”

紫牛新聞記者|陳勇 山東費縣報導

編輯|張冰晶

剪輯|萬惠娟

攝像|楊澤華 陳哲

主編|陳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