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7傢俬募被註銷 行業加速出清

本報記者 崔文靜 夏欣 北京報導

隨著2019年以來監管對私募整治的日趨嚴格,“偽私募”“假私募”“類私募”正在日漸無處遁形。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官微日前發佈的《2022年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綜述》,2022年,註銷私募管理人2217家,其中,主動註銷管理人數量為2021年同期的2.2倍。

2022年12月30日,中基協就新修訂的《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以下簡稱“《備案辦法》”)及配套指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這被市場人士普遍解讀為私募監管力度的進一步加強,其中對“私募管理人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新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低於1000萬元”“新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不低於2000萬元”等新增要求,被認為將大幅壓縮小私募生存空間,加速私募行業的合理出清。

一方面,監管正通過相關私募規定的完善樹立行業規範;另一方面,亦針對私募問題開出系列罰單加強事後監管。2023年1月6日,中基協即披露3份私募紀律處分決定書;2023年1月3日—6日,中基協及各地證監局官網所披私募相關罰單至少9份。

嚴查私募亂象

扶優限劣、打擊私募亂象,包括中基協、各地證監局在內的監管機構,正在嚴查私募行業,並對其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嚴懲。多位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2019年以來私募監管明顯趨嚴,2021年更是進入嚴監管時代,罰單即是監管之嚴的體現之一。

根據記者統計,2023年1月3日—6日,僅僅4天時間內,中基協、江蘇證監局、北京證監局、江西證監局等即在官網披露共9份罰單。僅1月6日當天所披罰單即達4份,其中3份來自中基協。

縱觀上述罰單,所列問題行業普遍性不一。以中基協向深圳市中財沃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中財沃頓”)開出的紀律處分決定書為例,共指出6項問題:一是變相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二是挪用基金財產,三是未就基金重大關聯交易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四是合格投資者確認義務履行不到位,五是未妥善保存信息披露材料,六是未及時向中基協報送信息。某私募相關人士呂萍(化名)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其中四、五、六在私募行業存在相對更多;一、二、三往往性質更為嚴重,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害也更大,近年來相關亂像已經明顯減少。

中基協在對挪用基金財產和未就基金重大關聯交易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兩大問題中具體寫道:深圳中財沃頓管理的“沃科1號 ”以及“ 中財沃頓-沃康併購7期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沃康併購7期”)未按照宣傳推介材料載明的擬投標的進行投資,實際上將多筆大額基金財產以投資或借款、往來款、代償壞賬等名義通過被投企業最終彙入其關聯公司、股東及其自身賬戶,涉及金額超過1.2億元;深圳中財沃頓未就“沃科1號”以及“沃康併購7期”的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呂萍解釋道,在挪用資金財產的情況下,私募機構未將所募資金投資於事先向投資者宣傳的投資標的,後者除挪用資金財產以外,還存在“募新還舊”的可能——即將新募集資金投資於已經出現較大虧損狀態的舊產品。無論是挪用資金財產還是“募新還舊”,往往都會使投資者利益遭受較大損失,極端情況下甚至存在血本無歸的可能。而二者往往伴隨著信息披露義務不全,私募機構試圖通過減少信披以隱藏未按規定使用所募資金的情況。

呂萍同時提到,私募機構在未按規定使用募集資金時,有時也會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以圖擴大實際募資規模,收益承諾口頭書面均有可能。一旦產品未達到承諾中的收益最低線,儘管存在個別私募機構按照約定進行賠償的可能,但大多數情況下私募機構已經不具備經濟賠償能力。與此同時,由於保本保收益不合規,投資者通常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追償。

與此同時,“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也存在基金管理人自認為投資策略穩賺不賠從而做出承諾的情況。”呂萍坦言,但私募屬於高風險投資,無論投資策略多麼穩健均存在虧損可能,收益承諾不可信。

“偽私募”無處遁形

監管不僅通過罰單加強對私募違規機構和個人的事後懲處,也通過不斷完善相關規範,為私募行業明確標準和底線。

中基協日前修訂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私募基金相關《備案辦法》,即被聯儲證券財富與機構部張鵬解讀為“門檻提高,新設私募、產品難度加大,小私募的生存空間被大幅壓縮,整個行業會加速出清”。

張鵬具體解釋道:《備案辦法》增加了對於私募管理人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要求,之前對實繳資本無明確要求,允許部分實繳,現在明確要求完全實繳。新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低於1000萬元,新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不低於2000萬元,其中創業投資基金(VC)不低於1000萬元;目前200萬元的小產品比較常見。

張鵬認為,監管嚴格規範私募行業亂象具有諸多助益。首先,有助於私募基金行業真正回歸投資的本源;其次,對頭部私募機構來說,可以順勢提高運營水平,持續提升投資能力和核心價值;再次,有助於加強投資者教育,幫助投資者認清私募行業的固有風險,使其在做投資決策時更加理性。

張鵬建議私募投資者樹立風險意識,在購買私募基金前積極瞭解機構背景,通過企查查等平台,核實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註冊登記信息、合規誠信信息等;投資劃款時,認真核對銀行賬戶,名稱是否一致等;完成資金款項彙入後,及時瞭解私募基金的備案信息;及時追蹤投資情況,跟蹤產品淨值等,掌握產品動態。

在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看來,監管嚴格規範私募行業亂像是我國正規私募機構發展的契機。只有形成了風清氣正的私募股權市場,我國私募行業才有長足繁榮發展的契機。目前,我國私募需要加強投資者利益保護,防止高回報承諾,防範合同陷阱,防備私募管理人捲款跑路。

“私募亂象的整治關鍵在於切實落實投資者保護理念,通過行政、民事和刑罰三位一體,對於違規違法私募予以嚴懲,形成不敢亂、不能亂和不想亂的私募新生態。”田利輝表示。

受訪人士告訴記者,儘管私募亂象仍然存在,但較之過去已經明顯減少。投資者需堅持理性投資,抵製“保本保收益”“高收益無風險”“快速致富”等噱頭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