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石龍:貨車超載184.54%,還逾期未年檢!

大洋網訊 2月4日,東莞石龍交警大隊聯合石龍鎮交通分局、鎮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分局執勤人員組成聯合行動小組,在轄區重點路段設卡開展重型車輛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行動中查獲3起貨車超載的交通違法行為,其中2宗超載100%以上!

當天16時36分,行動小組在省道S120查獲粵E5**36號輕型廂式貨車超載,經核查,該車輛核載4495千克,實載12790千克,超載184.54%!據駕駛員許某交代,他駕駛貨車從惠州石灣鎮出發,運載某品牌飲料前往中山,想著路途較遠,如果分開跑幾趟,時間和費用都要翻倍計算,就選擇鋌而走險。除超載外,交警還核查到粵E5**36已是逾期未年檢的狀態。交警隨即對駕駛員做出深刻教育,貨車經常運載貨物,車輛不按時檢查,存在隱患都無法得知,還超載行駛,這完全是棄自己與他人的安全不顧的不負責任行為!交警依法對許某處以罰款2200元,記7分的處罰。

16時45分,行動小組再次在省道S120查獲貨車超載,粵S2S**D的輕型倉棚式貨車,核載4000千克,實載8350千克,超載108.75%!據駕駛員李某交代,車上的都是鐵料,需要從高埗運去石排,但是車上的鐵料都是老闆裝載的,他只是負責運輸,並不知悉具體裝載了多少貨物。當交警問到李某是否清楚車輛超載存在的風險時,李某沉默不語,交警依法對李某處以罰款2000元,記6分的處罰。

除此之外,15時49分,行動小組還在京瓷路查獲粵S3**41輕型廂式貨車超載28.36%,交警部門依法對駕駛員朱某做了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大貨車超載將造成慣性加大,製動距離變長,相應提高了危險性,而且最近雨天路滑,製動距離加長會容易引發爆胎、轉向失靈、製動失靈、車輛側翻等交通事故,對於大型車輛超載交通違法行為,行動小組保持常態化依法從嚴整治,請廣大運輸企業、個體運輸者恪守責任,合法運輸。請駕駛員朋友謹記安全出行高於一切,切勿讓貨車變成“禍車”。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鍾宏連、李直建 通訊員:莞交宣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鍾宏連、李直建 通訊員:莞交宣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鍾宏連、李直建 通訊員:莞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