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煤礦坍塌事故發生後,內蒙古多地緊急啟動大排查

2月23日,救援車輛在內蒙古阿拉善盟孿井灘生態移民示範區新井煤業有限公司露天煤礦坍塌事故現場作業。2月23日,救援車輛在內蒙古阿拉善盟孿井灘生態移民示範區新井煤業有限公司露天煤礦坍塌事故現場作業。

2月22日午後,內蒙古阿拉善盟孿井灘生態移民示範區新井煤業有限公司礦區發生山體滑坡,現場坍塌體量巨大,造成多名作業人員和車輛被掩埋。官方消息稱,現已救出被困人員8人,其中,6人已送往醫院救治,2人已無生命體徵。截至2月23日0時30分,仍有51人失聯,救援工作正在持續進行中。

據《內蒙古日報》消息,自治區黨委書記孫紹騁、自治區主席王莉霞已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工作。其中,孫紹騁在23日淩晨的現場辦公會上表示,要舉一反三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2月22日,內蒙古多地緊急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包頭市應急管理局2月22日發出《露天煤礦事故警示提示》稱,22日,阿拉善盟阿左旗新井煤業有限公司露天煤礦發生大面積坍塌,現場多名作業人員和車輛被掩埋,詳細情況正在進一步核查中。“各旗縣區、各礦山企業要切實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採取有效有力措施防範露天礦山邊坡坍塌事故。”

包頭市應急管理局要求,一是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內蒙古局關於印發〈礦山領域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督導檢查方案〉的通知》(礦安蒙辦〔2023〕8號)和《關於印發〈包頭市礦山領域年終歲尾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包應急發〔2022〕329號)要求,對生產作業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存在的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嚴格按照“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

二是露天礦山企業要建立邊坡管理制度,強化邊坡安全檢查,作業前必須對工作面進行檢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險物體;對采場工作幫要每季度檢查一次,高陡邊坡要每月檢查一次;對運輸和行人的非工作幫,應定期進行安全穩定性檢查。對現狀高度200 米及以上的采場和排土場邊坡進行在線監測。按照《關於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礦安〔2022〕4 號)要求,每年對現狀堆置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露天采場和排土場邊坡,進行一次邊坡穩定性分析。

三是各旗縣區應急管理局要立即組成專項檢查組,聘請實踐經驗豐富的礦山安全專家,組織對所有生產建設露天開採礦山及小型露天採石場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高陡邊坡露天礦山,排查檢查企業邊坡監測及邊坡穩定性分析情況,排查檢查工作幫、非工作幫幫坡角是否超設計、台階坡面角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台階是否超高過窄等問題,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撤出坑底現場作業人員,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企業,必須責令停產停建。

在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2月22日晚,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吳雲主持召開全旗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通報阿拉善左旗一煤礦坍塌事故,聽取各行業主管部門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對全旗安全生產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實。

“各鎮、各行業主管部門務必要引起足夠的警醒,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高度重視、強化擔當,切實守牢安全底線。”吳雲說,要迅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一把手親自帶隊,抽調精幹力量,聘請專家團隊,聚焦煤礦、危化、建築工地等重點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第一時間組織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突擊檢查。要舉一反三抓好隱患問題整改,嚴格落實“不安全不生產”要求,堅決杜絕防範各類事故發生。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嚴肅問責。要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認真梳理各自責任,強化24小時值班值守,實行安全生產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治工作情況。

另據微信公眾號“東勝發佈”消息,2月22日,內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礦發生坍塌事故。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東勝區委書記高屹東要求立即對全區煤礦(煤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區人民政府邀請國家礦山安監局內蒙古局監察執法三處第一時間召開東勝區煤礦安全生產聯席會議暨能源行業第一季度安全生產調度會。

會議強調,要立即開展煤礦(煤場)安全生產大檢查,結合《2023年度東勝區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迅速開展新一輪的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對隱患問題實行“閉環管理”,一般隱患立即整改,重大隱患限期整改並掛牌督辦,做到隱患排查治理“五落實”,確保隱患問題整治到位。要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該整改的必須迅速整改到位,該處罰的必須從嚴處罰到位,該停產整頓的必須關停整頓,該問責的必須嚴肅問責,高標準、嚴要求,不走形式、不走過場,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另外,要強化煤礦作業現場管理,能源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特別是煤礦上級公司、實際控製人、企業負責人、礦長、安全礦長要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全面加強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工作,真正建立起“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要加快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深化煤礦企業瓦斯、水害、衝擊地壓、火、頂板等重大災害治理,堅持系統治理、超前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精準治理,推動災害治理由“被動防範”向“主動治理”轉變、“單一治理”向“綜合治理”轉變,大力推進煤礦“四化”“一優三減”和安全基礎建設,進一步築牢災害治理防線。要強化應急值班值守,各能源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健全完善自然災害預警預防機制和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進一步做好災害防禦等各項工作;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和企業負責人在崗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和處置工作。

上述會議後,印發了《關於加強露天煤礦邊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