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虛報80斤賺差價,還稱寄件人想敲詐,我們介入後退一賠三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實習生 劉圓圓

近日,消費者杜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台反映,他寄快遞時,快遞員稱私下寄件更優惠,讓他取消網絡平台下單。隨後,快遞員將包裹拿到快遞點稱重後寄出。他後來發現,該快遞員向他虛報包裹重量和郵費,然後更改發件人信息,重新下單,賺取差價。

杜先生要求圓通速遞北京公司書面賠禮道歉並依法給予其賠償4520元(退一賠三)。

3月4日晚,圓通速遞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事發後,還沒等公司處理,涉事快遞員就跑了。對涉事快遞員此類行為,公司“零容忍”。至於補償方案,公司會讓當事人滿意。

3月5日早上,杜先生表示,他已接受快遞點負責人的道歉,對方承諾退一賠三,他對處理結果感到滿意。

消費者稱兩次寄快遞被虛報重量40公斤

2022年8月26日,杜先生在北京市豐台區通過網絡平台下單了圓通速遞的上門取件服務。他稱,上門的快遞員告訴他,私下寄件更優惠,建議他取消網絡訂單。他聽從了該建議。

第一次發快遞時,快遞員私信告知並收取寄件人運費第一次發快遞時,快遞員私信告知並收取寄件人運費

杜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快遞員將包裹拉回快遞點後,通過微信向他發送了包裹的訂單信息和稱重圖片。圖片顯示兩個包裹共計45.26公斤。快遞員表示此單快遞每公斤8元,優惠30元,收費330元。

杜先生介紹,2022年10月7日他再次網絡下單,又是該快遞員接單,再次以私下寄件的方式向他收費。聊天記錄顯示,該快遞員稱,4個包裹共計110公斤,運費每公斤8元,優惠80元,收費800元。

杜先生說,這次,收件人收到包裹後,發現寄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均與杜先生原下單信息不一致。隨後,杜先生通過訂單號在圓通速遞官方小程序查詢到,他這次寄的四個包裹重量實際為88.35公斤。圓通速遞在線客服表示,從北京豐台到河南鄭州的運費計算方法為首重每公斤13元,續重6元。

杜先生計算發現,四個包裹郵費應為537元,他被多收263元。

在被發現虛報重量和運費後,快遞員稱寄件人是想敲詐勒索在被發現虛報重量和運費後,快遞員稱寄件人是想敲詐勒索

產生懷疑後,杜先生查詢2022年8月所寄快遞單號,發現該訂單的寄件人電話和其下單信息不一致。此外,兩個包裹重量為27.06公斤,與快遞員提供的稱重圖片45.26公斤差距較大。杜先生計算,同樣是從北京到鄭州,這次運費應為169元,被快遞員多收161元,多收幾乎一倍。

杜先生說,為保留證據,截至目前他第二次所寄包裹收件人至今未拆開。

消費者要求“退一賠三”,雙方達成一致

2015年9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算器具準確性,屬於欺詐行為。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胡鋼律師曾對媒體表示,經營者通過虛假告知或隱瞞真相致使消費者誤認誤購,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退一賠三,最低五百元”的懲罰性賠償。

兩次寄送,杜先生共被快遞員收取1130元。事發後,他要求圓通速遞方面書面賠禮道歉並依法賠償4520元(退一賠三)。

經協商,2022年12月14日,圓通速遞總部客服聯繫杜先生,表示可以補償855元,被杜先生拒絕。

杜先生提供的與涉事快遞員的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顯示,該快遞員稱杜先生的行為是敲詐勒索。對重量問題,該快遞員稱,只是公司的重量和運轉中心的不一致,不存在違法。

3月4日,澎湃新聞致電該快遞員,其謊稱事件去年底已處理過,還表示自己早沒做了,後掛斷電話。

杜先生說,今年1月,他通過12315平台發起投訴並提交相關證據,2月通過國家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平台發起投訴並提交相關證據,還撥打了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145發起投訴。

杜先生提供的短信顯示,2月底,圓通速遞工作人員多次短信杜先生,詢問其是否考慮855元的補償。3月4日,澎湃新聞致電該工作人員,其稱,相關問題會轉到總部,由總部對接記者。

當晚,圓通速遞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杜先生下單所用網絡平台可向多家快遞公司下單,涉事快遞點在該網絡平台訂單的攬貨用的外包公司,涉事快遞員系外包公司員工。事發後,還沒等他們處理,該快遞員就跑了。後來,快遞點已停止和外包公司合作,自己負責攬收。

“對涉事快遞員的這種行為,公司是零容忍的。”該相關負責人表示,補償方案會爭取讓當事人滿意。

隨後,杜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他的要求是圓通速遞北京公司書面賠禮道歉,進行“退一賠三”。同時,收件人要求賠償五個月未拆封包裹的耽誤使用費2000元。涉事快遞點負責人已向其和收件人致歉。

前述圓通速遞相關負責人表示,涉事快遞點已同意“退一賠三”和2000元包裹耽誤使用費補償方案。

本期資深編輯 邢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