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315:2022年證券維權案件大盤點 這些公司訴訟時效僅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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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首2022年,諸多上市公司證券維權訴訟案件有了進一步的進展。7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涉及尹軍喬等70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案件作出終審判決,賠付平均比例為59.16%,為風華高科索賠系列案首批終審勝訴案件。10月,工大高新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勝訴,被告中準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5%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除此以外,長園集團、延安必康等案件的投資者也陸續收到勝訴判決。

  與此同時,證券虛假陳述新規正式出台,投資者保護從此跨入一個新時代。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新司法解釋《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替代了此前施行近20年的《虛假陳述舊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舊司法解釋在訴訟時效方面的規定發生了明顯變化。為避免出現投資者因未及時主張權利而無法得到救濟的情況發生,新浪股民維權平台特此整理訴訟時效將於一年內屆滿的案件,其中多案已有投資者勝訴獲賠先例,適格股民需高度關注,積極參與維護自身權益!

  以下案件按訴訟時效屆滿日期由近至遠排序:

  1、藍豐生化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4月7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6-08-23到2019-01-0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09收盤時仍持有;以及2016-08-23到2018-04-02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4-02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金剛光伏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4月18日

  【案件進展】:一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5-08-21到2019-01-2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24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3、ST目藥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4月20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9-04-27到2020-04-2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1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4、四環生物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4月25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4-05-23到2019-01-07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07收盤時仍持有;2015-03-28到2019-01-07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07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5、天娛數科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4月29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6-06-20到2019-08-0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01收盤時仍持有;2016-06-15到2019-08-02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02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6、ST紅太陽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4月29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9-01-07到2020-04-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9收盤時仍持有;2019-01-01到2020-04-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9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7、飛馬國際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5月18日

  【案件進展】:一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8-05-25到2019-03-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3-29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8、新綸新材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5月24日

  【案件進展】:一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7-04-25到2019-06-2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6-2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9、香溢融通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6月4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6-03-10到2019-01-1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11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0、*ST銀河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6月8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7-04-21到2019-01-2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24收盤時仍持有;2016-07-01到2019-01-2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24收盤時仍持有;2017-05-09到2019-01-2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24收盤時仍持有;2018-05-02到2018-08-0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8-0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1、凱瑞德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6月17日

  【案件進展】:一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5-04-29到2016-11-0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6-11-01收盤時仍持有;2014-12-01到2016-11-0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6-11-01收盤時仍持有;2015-08-26到2017-12-2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7-12-21收盤時仍持有;2014-12-03到2016-10-3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6-10-31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2、ST獐子島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6月23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7-03-21到2018-02-0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2-09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3、安通控股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7月7日

  【案件進展】:一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7-03-06到2020-04-2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8收盤時仍持有;2017-02-01到2020-04-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9收盤時仍持有;2018-03-13到2020-04-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9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4、*ST瑞德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7月16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6-08-26到2018-06-0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6-01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5、維維股份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7月22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7-08-26到2020-05-0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5-0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6、利源精製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7月28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6-02-02到2018-07-2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7-28收盤時仍持有;2016-03-30到2021-05-2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05-26收盤時仍持有;2016-03-30到2018-10-1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10-11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7、惠而浦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7月30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6-04-22到2017-07-2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7-07-2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8、金花股份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8月4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9-01-03到2020-05-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5-29收盤時仍持有;2019-01-03到2020-04-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4-29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19、ST步森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8月8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7-10-27到2018-06-0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6-04收盤時仍持有;2017-09-07到2019-08-27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27收盤時仍持有;上市後到2021-12-03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2-03收盤時仍持有;2019-09-12到2021-11-2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1-20收盤時仍持有;2019-09-12到2021-12-03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2-03收盤時仍持有;2021-09-13到2021-11-1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1-19收盤時仍持有;2022-01-29到2022-04-2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2-04-28收盤時仍持有;上市後到2022-11-1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2-11-11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0、ST林重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8月19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8-04-03到2019-11-2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11-21收盤時仍持有;上市後到2021-11-1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1-1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1、雅本化學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9月8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20-02-03到2020-03-15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3-15收盤時仍持有;2020-02-03到2020-03-13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3-13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2、仁智股份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9月20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8-04-27到2019-04-12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4-12收盤時仍持有;2017-03-01到2019-04-25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4-25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3、*ST皇台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7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7-04-28到2019-04-12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4-12收盤時仍持有;2017-04-28到2018-01-29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1-29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4、*ST必康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14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6-04-26到2020-03-2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3-26收盤時仍持有;2020-02-07到2020-02-1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0-02-10收盤時仍持有;2020-09-18到2021-12-3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2-31收盤時仍持有;上市後到2022-04-3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2-04-30收盤時仍持有;上市後到2021-12-3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1-12-31收盤時仍持有;2021-10-29到2022-04-3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2-04-30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5、寧波精達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上市後到2019-11-02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11-02收盤時仍持有;2016-09-27到2019-11-02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11-02收盤時仍持有;2016-09-27到2019-08-2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20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6、*ST尤夫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7-03-29到2018-01-1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1-18收盤時仍持有;2016-11-30到2018-01-1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1-18收盤時仍持有;2016-11-01到2018-01-1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1-18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7、*ST未來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6-01-05到2018-02-0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2-08收盤時仍持有;2016-01-05到2018-01-2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1-28收盤時仍持有;2016-08-18到2018-04-1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4-14收盤時仍持有;2016-01-05到2018-04-13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4-13收盤時仍持有;2019-12-01到2022-05-23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2-05-23收盤時仍持有;2019-12-01到2022-04-2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2-04-2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8、長園集團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22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7-03-14到2018-12-24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12-24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29、*ST輔仁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6-04-09到2019-07-2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7-2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30、東方智造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1月18日

  【案件進展】:一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9-04-26到2019-08-07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07收盤時仍持有;2018-08-11到2019-08-0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08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31、索菱股份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2月9日

  【案件進展】:二審勝訴

  【索賠區間】:2017-04-25到2019-04-3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4-30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32、新動力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案件進展】:尚未判決

  【索賠區間】:2016-06-28到2017-11-3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7-11-30收盤時仍持有;2018-04-25到2019-08-0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8-06收盤時仍持有;2018-04-25到2019-01-10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9-01-10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33、常山藥業 訴訟時效屆滿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案件進展】:可調解獲賠

  【索賠區間】:2018-05-16到2018-05-18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5-18收盤時仍持有;2018-05-16到2018-05-21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5-21收盤時仍持有;上市後到2018-05-1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18-05-16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

  註:上述信息僅供參考,相關索賠條件為律師提供,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