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美術館管理辦法》,功能和服務都升級了

轉自:新民晚報

  新民晚報訊(記者 徐翌晟)美術館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彰顯“上海文化”品牌標識度,承載城市精神的重要載體。記者剛剛獲悉,全國首部美術館領域省級政府規章《上海市美術館管理辦法》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規範運行管理,要求美術館根據實際需要組建學術委員會,配備相關專業人員。

  2018年已在全國率先出台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上海市美術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試行辦法》),在規範和促進美術館健康發展、推動美術館專業化建設、提升美術館公共服務效能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22年上海市美術館名錄收入100家美術館,數量居全國之首。如今正式出台的《辦法》共九章五十條,分為總則、運行管理、收藏研究、展覽陳列、社會服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辦法》對美術館的定義和類別進行了界定,在規範美術館運行管理、提升美術館功能和服務能級、扶持美術館高質量發展以及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隨著《辦法》的出台,市文化和旅遊局將圍繞《辦法》提出的發展目標,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美術館管理,突出其公益屬性和社會效益,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市民文化藝術素養和城市文化品位,讓美術館更好為城市發展添彩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