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組裝熱瑪吉貼標銷售非法經營額超800萬元,獲刑五年半

熱瑪吉被許多人視為“減齡神器”,一些不法商家相中了這塊市場,以低廉的成本仿製熱瑪吉儀器對外出售牟取利益,消費者做了假冒熱瑪吉儀器的美容項目後,不僅未達到美容目的,反而出現皮膚燙傷等糾紛。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金山法院”)獲悉,3月31日,該院對一起涉及生產製造假冒熱瑪吉產品的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董某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五十萬元。

熱瑪吉對應的英文thermage及相關圖案是美國索塔醫療公司的註冊商標,並被用在索塔公司生產的熱瑪吉儀器和探頭上,用來識別驗證。要做正宗的熱瑪吉,必須使用熱瑪吉註冊商標的正品儀器及與之配套的專利性治療探頭(一次性拋棄式)才能在保證表皮不燙傷的情況下達到提拉緊致的效果。

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董某夥同韓某(另案處理)在未取得索塔公司授權的情況下,租賃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某處房屋,先從網上購買配件,後將所有配件組裝好並貼好假冒的熱瑪吉商標(“thermage”字樣),裝入購買好的熱瑪吉探頭包裝盒,再在包裝盒貼上防偽標貼並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達800餘萬元。董某為公司總負責人,分管生產,韓某是公司總經理,分管銷售、採購、財務、人事,其他一些員工則負責生產、組裝、包裝、維修等。2021年10月21日,公安機關在上述地址查獲“thermage”儀器、探頭等配件若干予以扣押。經索塔公司鑒定,扣押的產品均為假冒“thermage”註冊商標的商品。

2021年10月21日,被告人董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未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上海金山法院介紹,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告人董某假冒的是第五代“thermage”美容儀及相關配件等,使用的商標也與第五代“thermage”美容儀及相關配件等的商標相同,屬於在同一種商品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情形,符合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犯罪構成。被告人董某夥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並對外銷售,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處罰。

同時,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系主犯。被告人董某繫在製假窩點“某某公司”被抓獲,警方在該窩點查獲大量假冒“thermage”註冊商標的儀器及配件。在查獲的電腦和手機中,有董某參與犯罪的大量信息。“某某公司”的韓某、其他員工以及其客戶均證實,公司老闆是董某,負責假冒“thermage”儀器及配件等產品的生產,韓某是公司總經理,負責銷售等事項,利潤由二人分成。被告人董某到案後的第一次供述,也與以上證人證言相印證。故在案證據共同證實被告人董某參與了所指控的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綜上,上海金山法院依法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五十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並沒收扣押在案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犯罪工具及用於犯罪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