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貨車司機卻背上15萬元車貸 是“以租代購”還是套路貸?

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發佈的網絡招聘截圖 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發佈的網絡招聘截圖
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的室內環境 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的室內環境

“你們不是告訴我只是租車,隨退隨還嗎,現在怎麼成買車了?”“招聘信息都是公司統一這樣發的,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騙你。”日前,重慶市民張先生投訴稱,他在自稱貨拉拉直聘平台的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應聘貨拉拉司機,想通過當貨運司機實現月薪過萬目標,結果錢沒掙到,還莫名背上了15萬元車貸。

事件還原

應聘貨拉拉司機 卻背上15萬元車貸

今年2月,張先生看到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招聘駕駛員的信息:公司直招,公司配車,沒有任何費用;工資趟結,平均一天500+,月薪過萬。在網上諮詢後,對方表示就是貨拉拉直聘。

面試時,一位尹經理告訴張先生,只要每月承擔4000多元的“板板費”,公司就可為車主安排貨運單子,一天輕鬆掙五六百元。不想做了只要提前說就行,不存在違約情況。

考慮到貨拉拉是大平台有保障,張先生決定入職。工作人員拿出兩份合同讓張先生簽,並強調這些是租車需要簽署的文件,一個流程而已,想退出隨時都可以。張先生也沒多想,當即簽了。兩份合同都被公司收走,沒給他留存。

簽完合同,在啦一啦公司一名人稱奎哥的工作人員引導下,張先生來到位於重慶南岸彈子石的貨拉拉重慶分公司,並在貨拉拉秦姓工作人員的指導下註冊了貨拉拉司機版APP,正式開始拉貨。為增加單量,張先生又向貨拉拉平台繳納了1000元押金和300元會員費。

接下來的半個月裡,張先生發現貨拉拉司機版APP上,司機多單子少,競爭十分激烈,有幾天他都沒有開單,這與公司承諾的穩定貨源,日入500+全然不符。

3月18日,張先生向奎哥提出還車,但被以“車貸還沒還完”為由拒絕。這時,張先生才知道,在啦一啦公司的引導下,他已經以151300元的價格貸款“買”下了一輛3.6米的鑫源牌貨車,利息27296元,月供4961元,三年還清。

情急之下,他這才想起找公司要合同。幾經催促,工作人員給他發來了《融資租賃合同》和《汽車租賃掛靠協議》。

《融資租賃合同》為張先生與重慶鑫源融資租賃公司簽訂。根據合同條款,鑫源公司向張先生提供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服務。等於是張先生向鑫源公司轉讓汽車獲取貸款,並從鑫源公司租回汽車。合同規定,張先生委託鑫源公司將汽車轉讓價款直接支付到經銷商——重慶市魯班網約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收款賬戶。租賃本金151300元,租息27296元,租期36個月,每期租金4961元。

《汽車租賃掛靠協議》為張先生與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寫明,鑒於重慶鑫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張先生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因張先生對租賃車輛運營及使用需要,張先生選定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為租賃車輛的掛靠單位。啦一啦公司為租賃車輛的名義登記方,對車輛上戶並管理。

協議規定,在張先生未支付完租賃合同項下租金及其他所有應付款項前,車輛歸鑫源公司所有。

至此,張先生才知道自己陷入了貸款。3月18日至23日,張先生多次找到啦一啦公司的奎哥。對方表示幫忙想辦法,但不能給什麼保證,只是說在幫忙安排轉租。這位奎哥還告訴張先生,如果不願意租,就只有等金融公司收車。

張先生又找到與他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重慶鑫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張先生只是在公司貸了款,自己只負責收款。

3月28日,張先生再次找到啦一啦公司奎哥和尹經理。尹經理直接告訴他:“招聘信息都是公司統一這樣發的,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騙你。我現在已經沒上班了。”奎哥則說:“你該起訴就起訴。”

目前,張先生已面臨斷貸後要承擔的“個人徵信”問題。

記者暗訪

電話中聲稱沒有押金沒有保證金 應聘時稱可交押金或用徵信租車

3月24日,根據網絡招聘信息,記者致電位於新牌坊的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應聘貨車司機。工作人員表示,司機負責開公司的車,公司提供貨源,面試入職後,不收取任何費用。沒有押金,沒有保證金。公司每天有個抽成。

3月25日,記者以應聘者身份來到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一劉姓經理告訴記者,可以用個人徵信的方式“以租代購”車輛,也可以租用別人退出的二手車,無論哪種都可以“隨時退出”。

啦一啦:我們就是貨拉拉

在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走廊招牌、場地內飾、員工工作服上,均可以看到貨拉拉字樣。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與貨拉拉究竟是什麼關係?“我們就是貨拉拉的一個部門。”為打消記者疑慮,劉經理稱公司與貨拉拉有戰略合作協議,但因老闆不在,打不開密碼鎖,看不到文件。

隨後,劉經理展示了一個名為“貨拉拉LaLaPartner”的微信公眾號,並稱公眾號所列的“官方門店”——重慶市魯班網約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是貨拉拉的直屬運營方,“我們是一個老闆”。

“我們公司以前叫啦一啦,兩年前要與貨拉拉合作,成立了魯班車隊,並與鑫源廠家合作貸款購買了100輛鑫源貨車。”劉經理說,“現在貸款還沒還完,廠家要求我們,如果要繼續提新車,就必須給首付,以司機的徵信作為擔保。”

通過手機應用商店搜索張先生使用的同款軟件貨拉拉司機版APP,認證司機界面顯示有無車加入和帶車加入兩個選項。在將截圖發給劉經理後,他立刻阻止了記者自行註冊,稱需要公司管理人員來引導怎麼用。記者查詢發現,“貨拉拉LaLaPartner”賬號主體為深圳市啦啦配送有限公司,為貨拉拉關聯公司。

記者發現,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於2021年6月30日,重慶魯班網約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21年3月18日。啦一啦公司監事白明亮,同時也是魯班網約汽車的法人代表。目前兩個公司均為存續狀態。

根據張先生的合同、協議,並綜合調查,可以梳理出,啦一啦公司招聘來的司機,在鑫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一轉一租下,通過魯班網約汽車銷售的汽車,又被掛靠到了啦一啦公司頭上。而掛靠公司監事,也是售車公司法人代表。

貨拉拉:我們只管賬號,公司管車

3月27日,記者來到位於重慶南岸區彈子石的貨拉拉重慶分公司核實劉經理的說法。現場負責諮詢業務的工作人員並未正面回答,僅表示,有很多車行掛靠在重慶啦一啦物流公司。

當記者提到,是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讓在魯班網約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提的車後,貨拉拉工作人員說:“魯班網約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是我們貨拉拉的深度合作夥伴,通過他們提車的駕駛員可以享受我們的一個入會小折扣。”

“那作為你們的合作夥伴,你們貨拉拉是否應該履行監督責任呢?”記者追問。對此,該工作人員回答:“我們只管賬戶問題,車的問題你去找公司。”

截至發稿,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未對“前後承諾不一致”做出正面回應。

律師說法

啦一啦物流公司或涉嫌欺詐 貨拉拉應履行監督義務

從法律上,張先生的“退車”主張該如何界定,貨拉拉是否應該對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的行為承擔責任?

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遠建表示,判斷張先生簽署的合同是否合法,除了文本內容本身,還要考慮他對合同有無主觀認識的歧異,比如,是否是因為自己認識不足,或因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有一些虛假陳述、欺詐、欺騙等,導致張先生在認知上有錯誤的判斷進而簽訂了合同。

如果有證據顯示是上述情況,根據民法典148條之規定,張先生可以欺詐為由,請求撤銷與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的合同或協議。

貨拉拉屬於特許經營模式,如提供商業品牌,使用LOGO,按照貨拉拉的商業模式分配利潤或運作等。即貨拉拉無論是否與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有戰略合作協議,只要貨拉拉授權重慶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使用其品牌宣傳,從事招聘等活動,貨拉拉都應該對被授權公司履行監督責任。

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璿稱,若在此過程中,啦一啦公司和貨拉拉有相應的合作或配合,貨拉拉通過口頭或者實際行為讓求職者誤認為貨拉拉和啦一啦公司是同一家公司,則貨拉拉也可能構成欺詐或第三人欺詐。如果貨拉拉的行為並沒有達到欺詐的程度,只是讓求職者就註冊會員產生重大誤解,那麼,求職者事後也可以要求撤銷註冊會員的合同。

對於此事的進展,記者將持續關注。

據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