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三寸金蓮”專用襪,一股酸腐價值觀撲面而來 | 新京報快評

轉自:貝殼財經

銷售“三寸金蓮”專用鞋襪,宣揚封建糟粕,是無視曆史痛點 ,也是一記商業昏招。

▲資料圖。圖/IC photo▲資料圖。圖/IC photo

纏足是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摧殘,可如今,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竟有不少店家上架兜售多款“三寸金蓮”鞋及其纏足相關商品。其中一家網店兜售的纏足專用襪售價299元/雙,還有買家發圖展示穿上腳的效果。

記者致電相關平台,客服回應,“如果顧客投訴,相關部門判定‘三寸金蓮’商品是在宣揚封建迷信,將對商品做下架處理。”

電商平台銷售纏足專用鞋襪,真讓人有恍如隔世之感。都知道,纏足是傳統男權社會摧殘女性的陋習,不僅使女性從幼年起就經受巨大的肉體折磨,也從認知上不斷強化她們是男性附庸的殘酷觀念,屬於徹頭徹尾的封建糟粕。新中國成立後,用立法禁止了這一陋習,纏足從此被掃進曆史的垃圾堆。

可誰承想,在七十多年後的今天,這種腐朽落後的舊時代產物,竟又被搬上了電商平台,並公然售賣。翻看一些網店的銷售頁面上,不僅有纏足鞋,還有纏足襪,品類可謂齊全,而且有的明確寫著“按需定製”。這很可能意味著,此類商品已經具備了一定商業規模,絕不僅僅是為了收藏或研究使用。

在科學昌明的今天,相信公眾已經能普遍判斷這類物件的好壞,絕大多數人也不太可能去購買這種散發著落後腐朽氣味的“商品”。此事更值得警惕的是,其背後宣揚的文化逆流心態,以及裹腳鞋襪何以能在平台順利上架並暢通無阻地售賣。

有人援引“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律原則,認為網店售賣商品,只要不違法,就無可厚非。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辯護邏輯。儘管我們應當尊重並堅決捍衛自由交易的市場法則,最大限度減少對商品交易的干預,但市場主體在商業實踐中,也要遵循基本的公序良俗與主流價值觀。《廣告法》就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宣傳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內容。

類似的例子是一些電商平台上不時出現的“轉運符”“闢邪符”等迷信產品,商家打著開光、轉運的旗號,誤導消費者去購買使用。實質上這也是利用封建迷信割“信眾”的韭菜,有的已經涉嫌欺詐。為此,一些電商平台發佈了違禁信息管理規則,強化這類封建迷信商品的打擊力度。

此番事發的某二手交易平台,本是電商平台模式的又一種創新,表徵著先進的科技與商業文明,但其卻與最落後、最殘忍的裹腳鞋襪糾葛在了一起,這不能不說是一種莫大的諷刺。而且,與“轉運符”“闢邪符”這樣的產品相比,“裹腳布”聽起來更加“驚悚”,給公眾帶來更強烈的心理衝擊。

為此,一方面我們要在消費者中宣揚健康、文明、現代的生活觀,引導一些人主動摒棄惡趣味與獵奇心理;更重要的是,要強化平台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網店的篩查審核,將宣揚封建迷信、文化逆流的商品,及時屏蔽在平台之外。平台在日常巡查中,一旦發現有商家上線此類商品,也要通過警告、扣分、下線甚至永久關店等懲罰,確保風清氣正的經營風氣。

銷售“三寸金蓮”專用鞋襪,宣揚封建糟粕,無視了曆史痛點 ,也是一記商業昏招,必須及時叫停了!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王言虎

編輯 / 遲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