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輝控股、旭輝永升服務:正製定行動方案以符合複牌指引,繼續停牌

6月23日,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00884.HK)和旭輝永升服務集團有限公司(01995.HK)發佈複牌指引及內幕消息。

公告稱,2023年6月19日,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接獲聯交所發出的函件,當中載列就恢復證券於聯交所買賣所訂明的指引(“複牌指引”)。根據複牌指引,兩家公司須就審計事宜、信函及指控交易進行適當獨立調查,評估其對該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佈有關發現及採取適當補救行動。

誠如複牌指引所述,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必須符合複牌指引訂明的所有指引、補救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宜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其證券方可獲準恢復買賣。就此而言,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的主要責任為就複牌製定其行動方案。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任何證券除牌。就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而言,18個月期間將於2024年9月30日屆滿。

3月31日,旭輝控股集團審計師收到一封匿名信件,該信件對旭輝控股集團及其非全資附屬公司旭輝永升服務之間的若干交易提出一些質疑,聲稱這些交易總金額為18億元人民幣。該公司管理層認為信函所指內容空泛且無實質內容,已對該信函所提到的交易進行了審視,認為交易已經在集團的管理賬目中反映,並且此類交易有足夠的商業實質和商業理據支撐,並符合一般商業條款。

旭輝控股集團表示,該等指控含糊不清,且於任何方面均未經證實。該等空泛的指控包括本集團與旭輝永升服務之間存在“舞弊性質的資金往來”、“旭輝永升服務有約18億元的資金被本集團非法佔用”及“旭輝永升服務的附屬公司與本集團之間大量的未恰當授權資金往來及交易”。

其指稱,該等並無明確說明的資金往來及交易形成了以本集團(旭輝永升服務除外)為受益人的結餘18億元(並無任何具體截止日期),並演繹為旭輝永升服務就所指控的三類交易支付的按金及購買價:旭輝永升服務向本集團購買車位(該信函原文為“購買旭輝的車位”),旭輝永升服務向其他物業開發商購買車位(該信函原文為“購買其他開發商的車位”)及旭輝永升服務向本集團購買私募基金(該信函原文為“購買私募基金”)。

接獲該信函後,德勤於其日期為2023年3月27日致審核委員會的信函(“德勤信函”)中,建議旭輝控股集團及審核委員會採取額外程序,以核實及確認(其中包括)指控交易的商業實質和業務理據,以及其是否遵守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則(“審計事宜”)。

旭輝控股集團表示,除指明本公司及旭輝永升服務以及一般提述其各自的附屬公司外,該信函及德勤信函概無提供有關指控交易的任何具體詳情。據該公司所知悉及截至本公告日期,該公司未獲任何人提供任何證據證實該信函或德勤信函中提出的空泛指控。

公告稱,儘管德勤信函及該信函含糊及不準確,為審慎起見,旭輝控股集團在其顧問的協助下,審查了該公司認為屬該信函所提述的相關交易,即涉及與永升集團或其他第三方物業管理公司銷售代理的交易以及涉及私募基金的交易(統稱“該等交易”)。經審查後,旭輝控股集團仍然認為該等交易已按照集團一貫採用的會計政策及常規於本集團的管理賬目中妥為入賬;有充分商業實質及業務理據進行及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

鑒於以上所述,旭輝控股集團認為該信函及德勤信函中的指控並無實質理據,且審計事宜並無事實依據。

今年5月15日,在溝通後,德勤辭任了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核數師,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委任上會栢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新核數師。旭輝控股集團表示,上會栢誠現正審核2022年經審核年度賬目,並已獲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以便其審閱該等交易。董事會及本公司管理層將繼續與上會栢誠緊密合作,以於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刊發2022年經審核年度賬目及寄發2022年年報。

旭輝控股集團此前表示,該公司管理層爭取於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刊發經審核的2022年全年業績。

6月8日,旭輝控股集團公佈2023年5月未經審核營運數據。2023年5月,旭輝控股集團合同銷售(連合營企業及聯營公司的合同銷售)金額約70億元,合同銷售面積約48.03萬平方米,合同銷售均價約人民幣15000元/平方米。公司股東權益應占合同銷售金額約35.3億元。

綜合今年前5個月數據,旭輝控股集團累計合同銷售(連合營企業及聯營公司的合同銷售)金額約為364.3億元,合同銷售面積248.06萬平方米,公司股東權益應占合同銷售金額188.4億元。

旭輝控股集團、旭輝永升服務已於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聯交所信納該公司已達成複牌指引訂明的指引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