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5家會計師事務所、19名註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

財政部7月28日發佈公告,對5家會計師事務所、19名註冊會計師、7戶企業及1名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公告,財政部對35家備案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監督檢查,延伸檢查61戶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1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根據檢查、審理、聽證結果,財政部依法對5家會計師事務所、19名註冊會計師、7戶企業及1名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罰,處罰力度為曆年之最。

其中,2家會計師事務所被暫停經營業務2至3個月,4家會計師事務所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合計1904萬元,5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警告;3名註冊會計師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5名註冊會計師被暫停執行業務3個月至1年,11名註冊會計師被警告;7戶企業及1名企業主要負責人被罰款合計42萬元。

同時,財政部對35家會計師事務所、45戶企業依法作出行政處理。

典型案例:

(一)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未有效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財政部給予該所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20萬元並處罰款440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張學福、王振偉暫停執行業務3個月的行政處罰。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偽造債權債務轉讓協議、無依據進行會計核算、經濟業務實質與賬面金額嚴重不符等問題。財政部給予該公司罰款10萬元的頂格行政處罰,給予該公司董事長趙笠鈞罰款5萬元的頂格行政處罰。

(二)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臨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對2020年度期初餘額檢查程序執行不到位,審計底稿數據與公司財務賬面數據存在明顯不一致,審計調增企業無形資產和營業外收入的依據不充分,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在萊蕪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審計調增其他業務收入、調減其他應收款,導致合併財務報表淨利潤由負轉正,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財政部給予該所警告、暫停經營業務3個月、沒收違法所得148萬元並處罰款444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郭啟弘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梁軍、朱文華暫停執行業務1年的行政處罰。

(三)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臨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對2021年度期初餘額檢查程序執行不到位,審計底稿數據與公司財務賬面數據存在明顯不一致,審計調增企業無形資產和其他收益的依據不充分,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在臨沂商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未有效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財政部給予該所警告、暫停經營業務2個月、沒收違法所得90萬元並處罰款270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周海洋、徐士誠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陳慧暫停執行業務1年的行政處罰。

(四)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未獲取企業相關會計政策合理性的充分審計證據,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財政部給予該所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6萬元並處罰款146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應文傑、張峰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對2021年度財務報表期初保留事項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在中嘉博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未對相關子公司財務報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恰當;在青島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未識別企業計提折舊、確認營業外收入的會計差錯,未提出審計調整意見。財政部給予該所警告的行政處罰,給予簽字註冊會計師李力、馬燕、劉軍波和逄翔警告的行政處罰。

(六)臨沂商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在2021年,臨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在2020年、2021年,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製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會計報告載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金額存在明顯差異。財政部分別給予3家公司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湖北省煤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通過更改記賬憑證的方式,將已入賬的19筆銷售業務形成的應收賬款科目改為預付賬款科目,導致多計預付賬款、少計應收賬款。財政部給予該公司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財會監督的決策部署,堅持“強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風氣”,保持“嚴監管、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處會計審計違法行為,堅決清除行業“害群之馬”,切實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