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擇期宣判,事件回顧→

央視新聞消息,今天上午9:30,備受關注的餘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上訴人餘華英及其委託的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參加訴訟。

2023年9月1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餘華英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餘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被告人餘華英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雖有坦白情節,但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餘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審庭審中,上訴人餘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餘華英進行了最後陳述。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被害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旁聽了庭審。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9月18日,拐賣了11名兒童的餘華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她認為“判得太重”,當庭表示要上訴。

餘華英的落網,要歸功於被她拐賣的兒童之一——楊妞花(現名:李素燕)。兩年前,31歲的楊妞花在網上發視頻尋親,引發關注,次日就聯繫到了家人。被拐26年後,楊妞花回到了貴州的家鄉,決定報案,尋找人販子。立案不到一個月,餘華英被抓獲。

楊妞花是餘華英拐賣的第五個孩子。據餘華英供述,那是1995年初的冬天,她在貴陽租住,“(來貴陽)就是找小孩賣到河北邯鄲的。”半個月沒找到合適的男孩,她盯上了住在一樓的5歲的楊妞花。一天早上,趁大人出去,她對小女孩說“帶你去玩”,就這樣把楊妞花帶到了貴陽火車站,前往邯鄲。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她拐賣的兒童不止楊妞花一人。

而餘華英走上這條路的起點更令人驚訝。據報導,在一審法庭上,餘華英曾供述自己犯罪的起點是賣親生子,交易價格5000元。

▲9月18日,宣判現場。圖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9月18日,宣判現場。圖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