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涉企侵權謠言,企業也應履行主體責任

轉自:北京青年報

張智全

近期,國家網信辦深入組織開展“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整治涉企侵權信息亂象”專項行動,指導網站平台加強網上涉企信息內容管理,依法依約處置一批侵犯企業、企業家網絡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並通報部分典型案例。“墨子商業論”等賬號散佈謠言信息,惡意詆毀企業形象,被依法依約關閉。

近年來,網絡上抹黑企業、惡意詆毀企業形象的各種謠言層出不窮,不少企業深受其害。在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網絡環境已成共識的背景下,重拳打擊涉企侵權謠言,促使企業擺脫侵權之苦,已是當務之急。

不法之徒利用網絡謠言詆毀企業形象的侵權行為能夠得逞,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其抓住了部分企業不善於闢謠、“怕越描越黑”的心理。由於面對“造謠者一張嘴,闢謠者跑斷腿”的高成本付出,加之自身在經營中可能存在不合規或瑕疵行為,遂滋生“花錢消災”的被動應付心態。涉事企業如此息事寧人,很可能讓慾壑難填的侵權者抓住了“軟肋”,讓侵權行為得寸進尺愈演愈烈。

治理涉企侵權網絡謠言,涉事企業應主動履行闢謠、澄清的主體責任,畢竟自身的權益首先需要自我強化保護。如果涉事企業對詆毀自己形象的各種謠言視而不見,被動等待監管執法部門來撐腰,很可能令維權效果大減價扣,甚至可能陷入“謊言重複一百遍就是真相”的困境,讓自身商譽遭受不可挽回的戕害。

同時,涉事企業在闢謠、澄清問題上的消極作為或不作為,也可能讓治理涉企侵權網絡謠言的努力,因缺了受害者的積極參與而大減價扣。治理涉企侵權網絡謠言,旨在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既需要監管執法部門的常態嚴肅執法,也需要公眾的參與和相關社會組織功能的發揮。飽受網絡謠言詆毀之苦的涉事企業,只有主動對侵權者用腳投票,切實扛起闢謠的主體責任,才能讓涉企侵權網絡謠言的治理形成合力,讓優化營商網絡環境取得切實成效。

還應當看到,被網絡謠言詆毀的企業主動履行闢謠主體責任,也是法定義務。企業的經營行為始終要面向消費這個終端,而提供商品銷售及服務的經營者,有義務保障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的知情權。被網絡謠言詆毀的涉事企業及時闢謠、澄清,既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必然之舉,也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必然要求,所以,涉事企業理應承擔起闢謠、澄清的主體責任。

作為合力共治網絡侵權謠言的重要力量,不堪網絡謠言侵權之苦的涉事企業不能置身事外。一方面,涉事企業應加倍嗬護自身商譽,堅決向侵權者說“不”,以切實履行闢謠主體責任,為綜合治理侵權網絡謠言、優化營商網絡環境貢獻力量。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應督促、引導涉事企業主動履行闢謠主體責任,並對履行闢謠主體責任不力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涉事企業依法依規查處,倒逼涉事企業積極作為,主動參與侵權網絡謠言的治理,推動營商網絡環境的優化。

供圖/視覺中國

責任編輯:孟祥玉(E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