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2000萬元,員工帶商業機密加入競品公司賣同類產品被捕

公司耗時多年花費巨資研發的產品,市場上短期內竟出現了功能相近、價格低廉的競品。

6月1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獲悉,該分局經偵支隊日前偵破一起商業秘密案,涉案的被告公司及3名犯罪人員均被長寧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長寧警方在涉案競品公司取證長寧警方在涉案競品公司取證

2021年末,長寧經偵支隊民警在走訪轄區博世(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時,企業負責人在交流中的一句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近期市場上出現了我司產品的一款競品,技術和功能非常類似。”經過民警進一步瞭解,博世公司嘔心瀝血研發出來的一款產品剛剛投放市場不久,外省就有一家公司在短時間內讓具有相似功能的產品趨向成熟,並用更低廉的價格向企業客戶進行推廣和銷售。這給在產品研發上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資金的博世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

長寧警方在涉案競品公司取證長寧警方在涉案競品公司取證

競品公司如盜用博世公司的技術,有可能存在侵犯商業秘密的犯罪行為。

“通過我們的初步調查,發現競品公司的有關人員王某、鄭某是公司控股的一家子公司的前員工。雖然我們有理由懷疑這家公司,但目前卻沒有充分的證據。”博世公司知識產權部的一名法務人員向民警坦言,如果通過民事訴訟追究侵權,不僅取證難度高,其時間成本造成的影響也是公司難以承受的。

由於該類案件在國內缺少相關案例、同時由於專業技術性高,取證難度也十分大,長寧警方第一時間入駐博世公司組建專班,通過大量先期工作瞭解該產品涉及的技術秘密點,同時對王某等人在職期間可能存在竊取商業秘密行為進行了全量複盤。

調查期間,民警發現,王某等人在職期間曾多次以測試產品為名義帶走博世公司產品後並未歸還。針對這一情況,民警迅速會同公司方梳理了大量材料,從中固定了王某等人私自帶走研發產品的證據。

長寧警方在涉案競品公司取證長寧警方在涉案競品公司取證

最終經過鑒定,競品公司產品確認存在侵犯博世公司商業秘密的犯罪行為。在充分掌握王某、鄭某的犯罪證據後,長寧警方第一時間赴外省市,將兩人抓捕歸案。

經查,2019年11月起至案發,王某、鄭某違反保密協議,對竊取的樣機產品進行拆解,結合其掌握的技術秘密及非法獲取的相關數據製造產品,兩人還在任職期間通過郵件外傳、拍照存儲等手段非法獲取圖紙、客服技術文檔等材料。

另外,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競品公司負責人張某同樣存在侵犯商業秘密的犯罪行為。張某創立公司並夥同王某、鄭某竊取博世公司商業秘密,後主營相關產品以此牟利。

據此,長寧警方於2022年11月將張某抓捕歸案。經統計,該案涉案金額達2000餘萬元。

2024年4月,被告公司、王某、鄭某、張某因侵犯商業秘密罪被長寧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