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家公司被騙薪5千多萬元,有人單月入職23家公司,騙局如何露餡的?

高薪聘請了銷售精英和團隊,業績不僅沒有任何提升,反而陷入了勞動糾紛中,這是上海數百家企業經曆的糟心事。直到警方介入,這些公司才明白,原來他們遭遇了騙薪詐騙。騙薪人員在短短兩年時間里,詐騙了數百家公司5000多萬元。

兩年時間,詐騙數百家公司5000多萬元,騙薪團夥到底使用了什麼樣的詐騙套路?讓我們從一家被害公司的遭遇講起。

2021年3月,上海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推出了一個面向高淨值人群的資產管理產品,需要銷售人員拓展市場,於是這家公司發佈了招聘信息,很快一名叫管某某的應聘者引起了公司負責人的注意,並脫穎而出。

同時,另一位應聘者左某某也同樣具有豐富的金融領域從業經曆,為了盡快提升業績,這家公司先後錄用了管某某和左某某,在達成了用人意向後,管某某和左某某還同時向這家公司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帶著之前手下的銷售團隊一同加入公司。

最終,管某某和左某某分別帶著他們的銷售團隊入職了這家資產管理公司,管某某和左某某都是銷售總監,底薪分別是兩萬元和一萬五千元,此外還有業務提成。之後的入職培訓、業務拓展、每週工作彙報看起來都很正常,這些銷售人員也會帶客戶到公司來談業務,但兩個月過去了,卻一筆業務也沒談成。

由於遲遲沒有業績,這讓公司的負責人齊先生感到既困惑又著急。隨後,他向管某某和左某某的兩個銷售團隊提出,如果再沒有業績就減半發薪水。但讓齊先生沒想到的是,這之後不僅業績仍然沒有起色,兩個銷售團隊的人也陸續消失了。

被害公司負責人 齊先生:開始有各種理由離職,我老家有事情,我家裡面是有人生病,反正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基本上到第四個月所有人都失聯了。對於企業主來說,我就止損在了第三個月,那個時候我整體損失在30萬元左右。

付出了30萬的薪資,浪費了3個月的時間,顆粒無收。有相同遭遇的不僅僅是這一家公司,2022年8月,上海另一家網絡科技公司也發佈了招聘銷售人員的信息,很快一名姓楊的應聘者憑藉出色的工作履曆和銷售能力被公司錄用。

在獲得公司負責人羅先生的好感後,楊某某提出了讓自己手下的銷售團隊一同入職的要求,這家公司最終同意了楊某某的要求。從2022年9月開始,楊某某和他的銷售團隊共8人入職了這家網絡科技公司,楊某某的職位是銷售總監,月薪3萬外加銷售提成,其他銷售人員月薪1萬。

入職第一天,老闆羅某發現包括楊某某在內的8個人一個都沒來公司。電話聯繫了楊某某後,得到了這樣的答覆。

被害公司負責人 羅先生:我們做銷售的人是在市場上的,不需要坐班的,只要我們建一個群,在群裡面就是相當於打卡一樣,報到一下就OK了。

過了一個月後,公司負責人羅先生提出,要辦幾場路演活動,向客戶詳細介紹一下項目內容,並讓銷售團隊組織目標客戶來參加。隨後三場路演活動相繼舉辦,雖然有幾十名客戶參加了這些活動,但最終沒有一人實際投資。

很快時間到了第三個月,此時,這家公司已經向楊某某和他的銷售團隊支付了20多萬元的薪資,但始終沒有談成一筆生意。於是這家公司提出了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想法,為此雙方產生了勞動爭議糾紛。

一人同時供職兩家公司

兩起糾紛現端倪

就在楊某某和這家網絡科技公司發生勞動爭議糾紛的時候,楊某某與另一家諮詢公司也發生了勞動爭議糾紛。按說,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在兩家公司上班,楊某某這是怎麼回事呢?一個楊某某錯發的文件,戳穿了他自己精心設計的騙局。

2022年9月,上海一家企業諮詢公司發佈了銷售崗的招聘信息,一個無論是專業背景還是工作履曆都非常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很快被這家公司看中,這個人就是楊某某。

楊某某順利地在這家企業諮詢公司獲得了銷售總監的職位,底薪兩萬五千元,此外每月還有報銷額度。在這家公司為楊某某辦理入職手續時,住房公積金繳存出現了問題。

被害公司管理人員 孫女士:就繳了一金,繳不進去,大家覺得很奇怪,我們就叫財務去查,但是要拿他的身份證去查,我們查不到,要拿他本人的。老闆還說財務不要懷疑他,就不用管他,就繳不進去先不繳吧,就給他繳了五險。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後,這家公司發現,楊某某不僅業務毫無進展,而且每個月報銷的費用也十分異常,除了交通、餐飲、娛樂之外,還包括購買手機、珠寶甚至搬家等等。

在先後支付了楊某某薪水以及報銷費用共計8.6萬元後,2022年11月底,公司財務要求楊某某對報銷的費用進行對賬,這時楊某某發來了一張文件的圖片,然而公司財務發現,這並不是對賬單,而是楊某某與前面節目中提到的那家網絡科技公司的工資糾紛告知書。

隨後,這家公司與告知書上的那家網絡科技公司取得了聯繫,經核對,兩家公司才發現,原來2021年9月到11月期間,楊某某竟然同時供職於他們兩家公司,隨後這兩家公司一起向警方報了案。

觸目驚心

一人竟然入職211家公司

接到報案後,警方經過近4個月的偵查梳理,發現這些案件並不是孤立的個案,而是一個連續作案時間長達兩年之久的系列騙薪案件。在隨後展開的集中抓捕行動中,警方先後抓獲了騙薪人員200餘名。其中一人竟然入職了211家單位,騙取薪金276萬餘元。

檢察機關在對案件進行審查過程中發現,這些騙薪人員應聘的都是銷售崗位,他們追求的是在最短的時間里針對更多公司騙得更多的薪水,也就是同一時間入職儘可能多的公司,同時實施騙薪行為,其中一名叫徐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尤為突出。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王剛:徐某自2020年1月以來,一共入職了197家單位,一共領到的工資性收入是206萬餘元,單月最大入職的公司家數是17家。我們統計了一下,他這17家的薪資是超過10萬塊錢的,就是說他一個月就有10萬塊錢以上的收入。

徐某某的妻子管某某同樣也是一名騙薪人員,她就是節目一開始號稱自己“每個月業績能上億”的那個管某某。據調查,管某某的騙薪行為同樣觸目驚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王剛:2021年1月以來,一共入職的公司是211家,領取到的工資性收入是276萬餘元,單月最多入職的公司家數是23家,就是比徐某還要多一點。

而節目中提到的另一個騙薪人員楊某某,經過審計認定,兩年多的時間,楊某某的騙薪所得達74萬多元。經查,除了徐某某、管某某、楊某某三人之外,涉案的200多人中,騙薪數額超過了50萬元的還有數十人之多,全案騙薪總金額超過了5000餘萬元。

抓住企業主心理

虛構亮眼簡曆博眼球

這些職業騙薪人為什麼能屢屢得手?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司法機關發現,這些騙薪人員為獲取招聘企業的信任並贏得工作機會,可謂是做足了準備,不僅抓住了這些公司渴求業績的心理,也會針對不同崗位,把自己打造成“完美應聘者”。

司法機關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這些騙薪人員在應聘的各個環節都進行了有預謀的精心策劃,可謂是套路滿滿。

據辦案機關介紹,這些騙薪人員物色的被害企業大都是一些規模較小的金融理財類公司,因為這類公司的銷售崗位通常不用坐班,背景調查也比較寬鬆,方便他們同時在多家公司行騙。而為了能夠行騙成功,這些騙薪人員首先會在投遞的簡曆上做文章。

被告人 陶某某:在一些直聘網上面清晰地看到他的要求,既然他有什麼要求,那麼就按照什麼要求來標配我們自己的一個人的一個設定,比如說學曆他們可能會要求名校畢業或者說是經濟專業,或者說你的出身背景是銀行之類,我們就會把學曆先是改成那種MBA或者說EMBA也可以,主要說明我們有這樣一個實力。

經查,徐某某、楊某某兩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初中畢業,但經過“包裝”,他們在簡曆中搖身一變成了金融或經濟專業的大學畢業生,然而這些畢業證和學位證都是他們偽造的。而對於以往的工作經曆,他們也會有針對性地進行虛構。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薛鬆:對於久遠的簡曆,他們會找一些比較大的公司,甚至是杜撰出一些假的公司。假的離職證明上面顯示的單位往往是一些很小的單位。小的公司聯繫方式不太容易核實到,一些大的公司時間比較久遠,也不太容易核實到。

這個到手月工資3萬多元、提成10萬元上下的銀行流水電子文件,是這些騙薪人員偽造的另一個重要作案工具。通過這些假的工資提成流水,他們不僅可以主張更高的薪資和待遇,同時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他們有完成大額融資或銷售業績的能力。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石瑋:用人單位重點關注的是業績,甚至在相互競爭中,其實他們並不避諱挖牆腳,也就是挖別人公司的銷冠。在看到這種情況下被驚喜砸暈了腦袋,就疏於這些審核。

此外,這些騙薪人員有時候還會提出帶團隊加入招聘的公司,按理說,人越多越容易暴露,那他們又為什麼會這麼做呢?辦案檢察官介紹,這背後仍然是利益的驅使。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石瑋:如果是頭部的人帶團入隊的,他們的抽成也會達到40%以上。

被告人 陶某某:比如說拿8000工資,你要給我50%,就是你要吐4000再給到我,所以有些人他可能帶一個團隊,他一個月就賺兩三萬,但是加上他團隊裡面所有人返現給他錢,他一個月就可以賺高達10萬元。

故意拖延社保繳納防露餡

按照規定,一個勞動者只能在一家公司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同時入職多家公司進行騙薪是存在障礙的,頻繁更換單位繳納社保和公積金也會引起招聘公司一方的警覺。這些騙薪人員是如何繞開這個障礙的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薛鬆:如果說一旦查出來真實的社保,被害單位會發現每個月都在換著繳社保的單位,所以容易露餡,所以他們是拒絕被害單位給自己繳納社保的。

被告人 陶某某:他只會拖延,就是說上家公司沒有退出之類的,我也在跟上家公司交涉,可能上家公司的人事已經離職了,或者說直接跟老闆談妥,說等我轉正之後你再給我繳,老闆也會覺得這樣挺好的,我也省一筆錢。

通過這樣的理由,這些騙薪人員往往能夠在受害企業輕鬆過關,隨後為了儘可能多地騙取薪資,這些騙薪人員就會開始他們的“表演”。由於銷售崗位往往對考勤沒有硬性要求,因此騙薪人員每天都會聲稱自己在外面跑業務,並且定期提供虛假的項目進展報告和工作日誌,營造出努力工作的假象。

然而時間長了,始終沒有業績,難免會引起公司的懷疑。為了繼續矇混過關,騙薪人員還會找來“托”扮演假的客戶。

編寫假的工作日誌,找托冒充客戶,這些行為在騙薪人員圈子裡被稱為“穩盤”,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儘可能延長騙薪時間,騙到更多的薪水。一般到了三個月試用期臨近的時候,用人企業對於始終無業績的騙薪人員也會失去耐心,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停發少發薪水的要求。此時,騙薪人員就會使出他們屢試不爽的“殺手鐧”。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石瑋:他們在離職後主打的一個就是翻臉,通過勞動仲裁這些所謂的合法手段。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薛鬆:從勞動仲裁機構當時的角度來看,他看到的是一個一個的個案,看不出來這些人使用虛假的手段去進行騙薪的實質,所以他們只能從表面上來看,我給你提供了幾個月的勞務。雖然沒有業績,但是按照合同規定你應該付給我底薪,所以這種情況下往往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但是實際上這些騙薪人員不是勞動者,所以導致被害單位在勞動仲裁當中往往成為一個所謂的弱勢群體,要麼是敗訴,要麼是雙方調解。

職業騙薪擠占正常就業

破壞營商環境

騙薪行為不僅造成了被害公司的薪資損失和業務停滯,騙薪者一人同時入職多家公司,嚴重佔用正常求職者的就業機會,也會對整體營商環境造成破壞。據辦案檢察官介紹,除了作案手法具有迷惑性之外,這些案件也暴露出相關企業管理不嚴、企業和企業之間、各部門之間存在信息壁壘等問題。

從2023年10月起,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楊某某、徐某某、左某某等人陸續提起公訴。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相繼對楊某某、徐某某、左某某等人判處十一年三個月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檢察機關對職業騙薪犯罪成因進行分析後認為,被害公司在招聘環節、背景調查、社保公積金繳納、日常管理等環節存在漏洞或者管理不嚴,讓騙薪人員有可乘之機。

檢察機關對金融、銷售等八個行業六十四家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幫助其強化、規範人事管理、績效管理、社保繳納等,降低被騙風險。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石瑋:其實我們在辦案中發現在學信網查詢這些騙薪人的學曆是比較簡單的,你發現他有偽造的痕跡的時候,我們抽絲剝繭,就重點審核。在招工的入職的關口,規範入職的手續,以及特別是要及時繳納社保,在管理這個關口的時候,我們建議其實有個科學的考核機制,並不能是因為為了做出業績而對他無限寬限的一個管理。

涉案的200多名騙薪人員中,有70多人曾提起過勞動仲裁,均以被害單位敗訴告終。企業之間缺乏信息互通、互享平台,騙薪人員的入職離職、社保繳納、勞動仲裁、訴訟等信息分散在各個行政部門之中,企業及相關部門無法從全局掌握判斷職業騙薪的情況,存在信息壁壘問題。對此,檢察機關已經開始協調各方共建信息互通聯動機制。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薛鬆:怎麼聯合這幾家部門從事前去杜絕這些案子,從體制機制建設的角度去杜絕,包括勞動仲裁機構以後怎麼及時跟我們對接,建立一個共同的數據庫或者黑名單等等方式,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原標題為《法治在線丨“完美應聘者”背後的騙局:有人單月入職23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