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結案事項為獨立案件,證監會:不影響造假退市

已在A股退市的康得新6月12日在上清所發佈公告稱,公司6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結案通知書》。中國證券報記者從證監會有關部門瞭解到,本次向康得新等主體送達的結案通知涉及對股東間一致行動關係未披露的調查事項,而2020年所作行政處罰決定涉及的是康得新財務造假,兩起案件案由不同,為相互獨立案件。康得新已因財務造假被交易所實施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本次結案事項不涉及2020年所作行政處罰決定的各項內容,也不影響交易所所作退市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證監會對公司、公司原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公司原實際控製人鍾玉涉嫌未披露股東間一致行動關係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稽查。經審理,上述主體涉嫌的違法事實不成立,證監會決定本案結案。

據悉,證監會對該案一致行動關係的認定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確保對相關當事人不枉不縱,認定結論經得起檢驗,同時兼顧與刑事司法程序的銜接協調,審慎穩妥辦理結案手續。證監會將持續加大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嚴懲,推動行政、刑事、民事全方位立體追責,不斷剷除造假滋生土壤,全面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

(《原標題:康得新結案事項為獨立案件,證監會:不影響造假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