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或將被禁止代銷私募基金?影響幾何?
近日,一則有關部門或將禁止商業銀行代銷私募產品的消息在市場上流傳。該消息稱,商業銀行不得代銷本通知規定範圍以外的機構發行的產品,不得代理銷售私募投資基金或通過借道其他持牌金融產品的方式變相代理銷售私募投資基金。
此前,原中國銀監會2016年發佈的《關於規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只能代銷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產品,不得代銷該範圍以外的機構發行的產品,政府債券、實物貴金屬和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銀行與私募機構如何合作?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一家全國性股份銀行App發現,其正在代銷的多款私募基金產品顯示,這些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行及管理,同時由私募機構擔任投資顧問提供投資管理服務或投資建議。
“由持牌信託公司發行,再聘請私募機構出任管理人是私募基金在銀行發行的途徑之一。”一位國有銀行網點客戶經理向澎湃新聞表示,他暫未聽說商業銀行將被禁止代銷私募產品,不過私募基金有發行檔期,目前其所在網點沒有處於發行檔期的私募基金。
另一位國有大行網點客戶經理對澎湃新聞介紹,銀行不對代銷私募基金產品做兜底擔保,她也暫未聽說商業銀行將被禁止代銷私募產品。
一位銀行業內相關人士介紹,由於監管要求,其所在的銀行沒有代銷私募基金。該銀行一網點客戶經理也表示,他們沒有權限代銷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和銀行的合作主要實行白名單製。”一位私募基金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介紹,進入銀行白名單的私募機構將與銀行直接簽約,雙方就認購費、管理費等協商後,由銀行代理銷售相關產品。銀行將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將代銷權限下發至各個分支機構,以及具體發行時間。
該私募基金相關人士介紹,在整個私募代銷體系中,進入銀行“白名單”的門檻較高,銀行將基於基金經理職業履曆、私募機構的風險控製等篩選進入名單的私募機構。
《通知》規定,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對合作機構實行名單製管理。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原則上應當由其總行與合作機構總部簽訂代銷協議。確需由一級分支機構(含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分行等)簽訂代銷協議的,一級分支機構應當事先獲得總行授權,並在報總行備案後與合作機構總部簽訂代銷協議;總行與合作機構一級分支機構簽訂代銷協議的,合作機構一級分支機構應當事先取得其總部授權並報總部備案。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若商業銀行被禁代銷私募基金,影響幾何?
前述客戶經理表示,其所在網點代銷的產品中,公募基金占比約80%-90%,私募基金僅占少數。他認為,銀行和證券公司是私募基金買賣的重要渠道。倘若禁止銀行代銷私募產品,將對私募產品的銷售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禁止銀行代銷私募產品,也將影響銀行收取相關手續費。
前述私募相關人士對澎湃新聞介紹,對私募基金而言,銀行客戶規模龐大,且穩定性較好,是一個較為重要的銷售渠道。他認為,倘若傳言落地出台,將有利於保護風險偏好相對較低的銀行客戶,同時對銀行自身也起到保護作用,有利於規範市場。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4月末,存續私募基金管理人21032家,管理基金數量1152794只,管理基金規模219.90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