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30年?維維股份原子公司被要求補繳1994年至2009年稅費8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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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維股份原控股子公司被核定補繳30年前稅費。

6月13日晚間,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維維股份,600300)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枝江酒業”)轉發的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稅務事項通知書(核定應納稅額通知)》(以下簡稱“《稅務事項通知書》”)。

根據《稅務事項通知書》,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業未按規定的申報期限對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費稅進行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根據調查核實結果,核定枝江酒業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應納稅費包括消費稅7835.29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512.77萬元以及教育費附加152.22萬元,共計8500.29萬元

公告指出,枝江酒業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公司將所持有的枝江酒業71%的股權全部轉讓,2020年末公司已不再將枝江酒業納入合併範圍。根據公司轉讓枝江酒業股權時與江蘇綜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綜藝”,現枝江酒業之控股股東)簽署的相關協議,如稅收機關因枝江酒業存在未繳或者少繳稅款而對其進行交割日前稅收追溯徵收的,由公司負責補繳前述稅款。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稅收追溯徵收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確定性。若公司承擔補繳上述稅收追溯徵收款項,將計入2024年當期損益,鑒於滯納金金額尚不能確定,若不考慮滯納金因素,經初步測算預計影響公司2024年度利潤總額約8500萬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應收枝江酒業欠款本金1.23億元,根據2023年公司與江蘇綜藝、枝江酒業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若稅收追溯徵收款項實際發生時,將直接在枝江酒業欠付我公司的1.23億元款項中予以抵扣。具體會計處理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後的數據為準。

13日,維維股份在投資者互動平台表示,公司應收枝江酒業欠款1.23億元已經全額計提壞賬,若有關稅收追溯徵收款項實際發生,將直接在枝江酒業欠付公司的1.23億元款項中予以抵扣。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上述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具體會計處理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後的數據為準。

據官網介紹,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2000年上市,是一家國有企業控股的大型食品製造企業,總部設立在徐州。維維產業涉足農業資源、食品、飲料、糧油、茶等,擁有維維、天山雪、嚼益嚼、六朝鬆等國內外知名品牌。其中,“童年網紅品牌”維維豆奶是其旗下產品,維維股份一度被稱為“豆奶大王”。

據維維股份2023年年報顯示,去年實現營收40.36億元,同比下降4.42%。實現歸母淨利潤為2.09億元,同比增長119.84%。據一季報顯示,一季度實現營收11.09億元,同比增0.83%;實現歸母淨利潤為1.27億元,同比增長251.48%。

截至收盤,維維股份報2.53元/股,跌4.53%。